[发明专利]手持式真空吸尘器有效
申请号: | 201780066351.4 | 申请日: | 2017-0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10381786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07 |
发明(设计)人: | Y·A·A·袁;C·K·B·张 | 申请(专利权)人: | 创科(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L5/24 | 分类号: | A47L5/24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王晓桐;林治辰 |
地址: | 中国澳门南湾大马路4*** | 国省代码: | 澳门;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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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手持 真空 吸尘器 | ||
1.一种手持式真空吸尘器,包括:
主体,所述主体包括手柄;
位于所述主体内的马达组件;以及
气旋分离器组件,所述气旋分离器组件可拆卸地联接到所述主体,所述气旋分离器组件包括:
入口喷嘴,所述入口喷嘴具有当所述气旋分离器组件联接到所述主体时定位于所述手持式真空吸尘器的前部的脏空气入口,
气旋室,所述气旋室与所述脏空气入口流体连通,所述气旋室限定分离器轴,以及
污物收集区域,所述污物收集区域被配置成容纳在所述气旋室中分离的碎屑;
其中,所述入口喷嘴包括垂直于所述入口喷嘴的入口轴测量的上游高度和平行于所述分离器轴测量的下游高度,并且其中,所述下游高度大于所述上游高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真空吸尘器,其中,在所述脏空气入口处的最小高度处测量所述上游高度。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真空吸尘器,其中,所述下游高度比所述上游高度至少大1.3倍。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真空吸尘器,其中,所述下游高度比所述上游高度大1.5倍至3倍。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真空吸尘器,其中,上游部分具有第一横截面积,下游部分具有第二横截面积,并且其中,所述第二横截面积比所述第一横截面积至少大1.5倍。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手持式真空吸尘器,其中,所述第二横截面积比所述第一横截面积至少大3倍。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真空吸尘器,其中,所述气旋分离器组件限定沿所述分离器轴延伸的分离器高度,并且其中,所述下游高度大于所述分离器高度的一半。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真空吸尘器,其中,所述脏空气入口包括限定第一轴的第一空气通道和所述第一空气通道下游的第二空气通道,所述第二空气通道限定第二轴,并且其中,从所述手持式真空吸尘器的侧面截取的垂直横截面观察,所述第一轴和所述第二轴相交以形成一角度。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手持式真空吸尘器,其中,所述第二空气通道包括通向所述气旋室的切向入口。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真空吸尘器,所述手持式真空吸尘器还包括杆,所述杆具有安装在所述脏空气入口上的一端,以及安装在表面清洁头上的相对端。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手持式真空吸尘器,其中,所述气旋分离器组件还包括底部,所述底部在所述杆安装到所述脏空气入口时能够打开。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真空吸尘器,其中,所述入口喷嘴选择性地联接到清洁附件,并且其中,所述入口喷嘴包括电连接以向所述清洁附件提供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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