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治疗子宫肌瘤和子宫内膜异位症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780072987.X | 申请日: | 2017-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0312512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5-09 |
发明(设计)人: | B·M·约翰逊;L·西利;小保罗·N·马德;S·沃洛维茨;M·希伯德;M·谷本;V·R·拉贾塞卡拉;M·V·舒卡特梅 | 申请(专利权)人: | 梦欧文科学有限责任公司;武田药品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1K31/513 | 分类号: | A61K31/513;A61K31/565;A61K31/57;A61P1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坤瑞律师事务所 11494 | 代理人: | 封新琴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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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治疗 子宫 肌瘤 内膜 异位症 方法 | ||
1.一种组合制剂,所述组合制剂包含40 mg的N-(4-(1-(2,6-二氟苄基)-5-((二甲基氨基)甲基)-3-(6-甲氧基-3-哒嗪基)-2,4-二氧代-1,2,3,4-四氢噻吩并[2,3-d]嘧啶-6-基)苯基)-N'-甲氧基脲或相应量的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0.5 mg 至2 mg 的雌二醇、和0.1 mg至1mg 的醋酸炔诺酮(NETA);所述组合制剂同时或依序用于治疗绝经期前女性的子宫肌瘤、子宫内膜异位症、子宫腺肌症、大量月经出血,或与子宫肌瘤、子宫内膜异位症或子宫腺肌症相关的疼痛中的一者或多者。
2.根据权利要求 1 所述使用的组合制剂,其中所述治疗包括每天一次地向所述绝经期前女性口服施用所述组合制剂至少连续4周。
3.根据权利要求 1 或 2 所述使用的组合制剂,其中所述治疗包括每天一次地向所述绝经期前女性口服施用所述组合制剂至少连续 24周。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使用的组合制剂,其中所述绝经期前女性是围绝经期女性。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使用的组合制剂,其中所述组合制剂包含0.5 mg的NETA。
6.根据权利要求 1或2所述使用的组合制剂,其中所述组合制剂包含1 mg 的雌二醇。
7.根据权利要求 1或2所述使用的组合制剂,其中所述组合制剂包含0.5 mg 的 NETA、1 mg 的雌二醇和40 mg 的N-(4-(1-(2,6-二氟苄基)-5-((二甲基氨基)甲基)-3-(6-甲氧基-3-哒嗪基)-2,4-二氧代-1,2,3,4-四氢噻吩并[2,3-d]嘧啶-6-基)苯基)-N'-甲氧基脲或相应量的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
8.根据权利要求 1或2所述使用的组合制剂,其中所述组合制剂是单一剂型。
9.根据权利要求 1或2所述使用的组合制剂,其中所述组合制剂包含共同施用的单独剂型。
10.根据权利要求 1或2所述使用的组合制剂,其中在施用所述组合制剂之前,所述治疗还包括每天一次地口服施用40 mg的N-(4-(1-(2,6-二氟苄基)-5-((二甲基氨基)甲基)-3-(6-甲氧基-3-哒嗪基)-2,4-二氧代-1,2,3,4-四氢噻吩并[2,3-d]嘧啶-6-基)苯基)-N'-甲氧基脲或相应量的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至少连续 4周和至多连续 24 周。
11.根据权利要求 1或2所述使用的组合制剂,其中所述组合制剂用于治疗子宫内膜异位症。
12.根据权利要求 1或2所述使用的组合制剂,其中所述组合制剂用于治疗子宫腺肌症。
13.根据权利要求 1或2所述使用的组合制剂,其中所述组合制剂用于治疗子宫肌瘤。
14.根据权利要求 1或2所述使用的组合制剂,其中所述组合制剂用于治疗大量月经出血。
15.根据权利要求 14所述使用的组合制剂,其中所述大量月经出血与非恶性病因相关。
16.根据权利要求 14所述使用的组合制剂,其中所述大量月经出血与子宫肌瘤、子宫内膜异位症或子宫腺肌症中的一者或多者相关。
17.根据权利要求 1或2所述使用的组合制剂,其中所述组合制剂用于治疗与子宫内膜异位症或子宫腺肌症相关的疼痛。
18.根据权利要求 17所述使用的组合制剂,其中所述疼痛与子宫内膜异位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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