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眼睛辐射防护的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780074745.4 | 申请日: | 2017-12-07 |
公开(公告)号: | CN110022804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16 |
发明(设计)人: | B·韦尔曼 | 申请(专利权)人: | B·韦尔曼 |
主分类号: | A61F9/02 | 分类号: | A61F9/02;G02B27/01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百瑞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40 | 代理人: | 金辉 |
地址: | 德国德***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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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屏蔽物 罩状 佩戴 再现装置 太阳穴 电离辐射防护 光学摄像设备 眼睛晶状体 包围 观察条件 框架设置 内部设置 视频信息 眼睛辐射 眼睛区域 医学检查 支撑装置 侧开口 穿透的 鼻梁 屏蔽 鼻垫 壳体 套在 耦联 照相机 开口 防护 侧面 | ||
1.一种用于在医学检查期间对医务人员如医生或诊断医生的眼睛、特别是眼睛晶状体进行X射线或其它电离辐射防护的装置,其包括在眼睛区域前方定位在头部上的壳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壳体(1)由包围眼睛区域并且从侧面包围佩戴者太阳穴的罩状框架(2)构成;
并且所述罩状框架(2)一方面设置有用来套在头部上的支撑装置(3),另一方面设置有鼻垫(4),以便定位在佩戴者的鼻梁上;
所述罩状框架(2)设置有在其整个宽度上延伸的前侧开口(5),由X射线或电离辐射不可穿透的材料构成的屏蔽物(6)装在所述开口中,其使穿透所述屏蔽物的辐射剂量降至接近零;
在所述屏蔽物(6)的面向眼睛的背侧上在罩状框架(2)的内部设置有至少一个立体地再现视频信息的再现装置(9),所述再现装置与设置在所述屏蔽物(6)的背向佩戴者眼睛的一侧上的光学摄像设备或照相机(10)耦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屏蔽物(6)由铅或其它合适的材料构成。
3.根据权利要求1和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屏蔽物包括头部的侧面太阳穴区域。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用来立体地再现视频信息的所述再现装置(9)由相应地设置在各眼晴之前的屏幕构成。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用来立体地再现视频信息的所述再现装置(9)由定位在佩戴者双眼之前的单个屏幕构成。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屏幕是分屏屏幕,其为每只眼睛生成用于立体感受的单独图像。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屏幕与快门耦联,所述快门一个接一个地为双眼产生图像,从而产生立体感受。
8.根据权利要求4至7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在佩戴者的眼睛和单个屏幕或多个屏幕之间布置光学器件(11),用于将显示的图像聚焦在眼睛上。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摄像设备或照相机(10)是立体照相机,其直接定位在所述屏蔽物(6)之前。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屏蔽物(6)之前设置两个相互隔开且并排设置的单个照相机,其间距能够调整为眼睛距离。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机械地通过移动单个屏幕,或者电子地通过移动图像,将单个屏幕的所述光轴调整为佩戴者的相应眼睛距离。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罩状框架(2)基本上是不透光地围住佩戴者的眼睛并贴靠在头部上。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立体照相机或单个照相机之前设置有透光的且封闭所述罩状框架(2)的保护片(12)。
14.根据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装置(3)是与头形适应或自适应的环(7),具有所述罩状框架(2)的所述壳体(1)悬挂地固定在所述环上,并且在所述环(7)上径向相对设置有头垫(8)。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环(7)通过未示出的卡扣机构来调节范围。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头垫(8)可摆动地支承在所述环(7)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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