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结构体有效
申请号: | 201780079552.8 | 申请日: | 2017-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10099949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08 |
发明(设计)人: | 武部佳树;藤冈圣;本间雅登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丽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8J5/04 | 分类号: | C08J5/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段承恩;孙丽梅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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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结构 | ||
1.一种结构体,其包含增强纤维、第1树脂、和在室温下显示橡胶弹性的第2树脂,
所述增强纤维为不连续纤维,
将接触的所述增强纤维间的交点利用所述第1树脂和/或所述第2树脂被覆,
所述结构体具有空隙,所述结构体的密度为0.01g/cm3以上且1.3g/cm3以下,
所述增强纤维的拉伸断裂伸长率在1%以上且10%以下的范围内。
2.一种结构体,其包含增强纤维、第1树脂、和在室温下显示橡胶弹性的第2树脂,
所述增强纤维为不连续纤维,
将接触的所述增强纤维间的交点利用所述第1树脂和/或所述第2树脂被覆,
所述结构体的拉伸断裂伸长率在1%以上且20%以下的范围内,
所述增强纤维包含选自PAN系碳纤维、沥青系碳纤维、玻璃纤维和芳族聚酰胺纤维中的至少1种。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结构体,所述结构体具有空隙,所述结构体的密度为0.01g/cm3以上且1.3g/cm3以下。
4.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结构体,所述结构体中的所述空隙的体积含有率为10体积%以上且97体积%以下的范围内。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结构体,所述结构体的50%压缩时的弹性恢复力为1MPa以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结构体,所述结构体的拉伸断裂伸长率在1%以上且20%以下的范围内。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结构体,所述增强纤维的拉伸断裂伸长率在1%以上且10%以下的范围内。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结构体,所述增强纤维包含选自PAN系碳纤维、沥青系碳纤维、玻璃纤维和芳族聚酰胺纤维中的至少1种。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结构体,被覆所述增强纤维间的交点的所述第1树脂和/或第2树脂的被覆厚度在1μm以上且15μm以下的范围内。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结构体,所述第2树脂的拉伸断裂伸长率为200%以上,且拉伸断裂强度为10MPa以上。
11.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结构体,所述第2树脂包含选自硅橡胶、乙丙橡胶、丁腈橡胶、氯丁橡胶、氟橡胶、聚烯烃系热塑性弹性体、聚氨酯系热塑性弹性体、聚酯系热塑性弹性体、和聚酰胺系热塑性弹性体中的至少1种。
12.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结构体,所述第1树脂的软化点或熔点为50℃以上。
1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结构体,所述第1树脂相对于所述增强纤维100质量份为5质量份以上且25质量份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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