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吸收性物品有效
申请号: | 201780081051.3 | 申请日: | 2017-11-14 |
公开(公告)号: | CN110167498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29 |
发明(设计)人: | 工藤淳;谷口健太;前谷望 | 申请(专利权)人: | 尤妮佳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F13/47 | 分类号: | A61F13/47;A61F13/472;A61F13/532;A61F13/539 |
代理公司: |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莫戈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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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吸收性 物品 | ||
1.一种具有彼此正交的纵向方向、宽度方向和厚度方向的吸收性物品,
所述吸收性物品包括:
吸收体,其具有液体吸收性纤维;和
非皮肤侧片材,其在所述厚度方向上布置在所述吸收体的非皮肤侧,
所述吸收体在所述吸收体的横向中央区域中具有凹部,
所述凹部形成在非皮肤侧且在所述纵向方向上延伸,
所述凹部具有在所述宽度方向上的一侧的一侧壁部和在所述宽度方向上的另一侧的另一侧壁部,
所述凹部构造成使得:当所述吸收体的所述横向中央区域弯曲以使得所述吸收性物品的非皮肤侧表面的部分形成50度的角度时,所述一侧壁部和所述另一侧壁部不向彼此施加按压力,
关于在所述厚度方向上在皮肤侧与所述凹部相邻的皮肤侧部分,
在设置所述凹部中最深的最深部分的横向位置处的液体吸收性纤维的纤维密度
高于
包括在所述皮肤侧部分中且与设置所述最深部分的所述横向位置相邻的一部分的纤维密度,
在所述凹部的所述最深部分沿着所述宽度方向延伸,且
当所述吸收体的所述横向中央区域弯曲以使得所述非皮肤侧表面的所述部分形成50度的角度时,
所述一侧壁部和所述另一侧壁部之间的横向最短距离小于所述最深部分的横向长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中:
关于在所述凹部中最深的最深部分,以及在所述宽度方向上在外侧与所述凹部相邻的外侧部分,
所述吸收体的在所述宽度方向上与所述最深部分重叠的位置处的在所述厚度方向上的中心相对于所述吸收体的在所述宽度方向上与所述外侧部分重叠的位置处的在所述厚度方向上的中心位于皮肤侧。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中:
在所述凹部中最深的最深部分沿着所述宽度方向延伸,且
所述最深部分的横向长度大于所述最深部分的深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中:
所述横向最短距离是所述一侧壁部的一侧最近点和所述另一侧壁部的另一侧最近点之间的距离,且
在所述厚度方向上从所述最深部分到所述一侧最近点的距离和在所述厚度方向上从所述最深部分到所述另一侧最近点的距离中的任一个小于所述最深部分的所述横向长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中:
在所述凹部中最深的最深部分沿着所述宽度方向延伸,且
所述最深部分的横向长度大于所述吸收体的在外侧部分中的厚度,所述外侧部分在所述宽度方向上在外侧与所述凹部相邻。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中:
关于在所述凹部中最深的最深部分,以及在所述宽度方向上在外侧与所述凹部相邻的外侧部分,
所述最深部分的横向长度小于所述吸收体的在所述外侧部分中的厚度的两倍。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中:
在所述纵向方向上延伸的一对皮肤侧凹部设置在所述吸收体的皮肤表面侧,
所述一对皮肤侧凹部在所述宽度方向上分别设置在最深部分的外侧,所述最深部分在所述凹部中最深,且
所述最深部分比所述皮肤侧凹部更深。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中:
所述吸收性物品进一步包括皮肤侧片材,所述皮肤侧片材在所述厚度方向上布置在所述吸收体的皮肤侧,
所述吸收体和所述皮肤侧片材利用粘合剂彼此粘合,且
所述皮肤侧凹部的最深部分与所述皮肤侧片材未彼此粘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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