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前光反射式显示器有效
申请号: | 201780094997.3 | 申请日: | 2017-07-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1133372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5-23 |
发明(设计)人: | C·D·泰德特盖特;B·范登博瑟 | 申请(专利权)人: | 巴科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 | 分类号: | G02F1/1335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杨洁;陈斌 |
地址: | 比利时***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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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反射 显示器 | ||
1.一种反射式显示设备,包括:
空间反射光调制器或阀,所述空间反射光调制器或阀包括可寻址反射像素元阵列或矩阵;
被置于所述空间反射光调制器或阀前面的至少一个发光元件;
至少部分地被置于所述至少一个发光元件与所述空间反射光调制器或阀之间的透明层;以及
用于在相对于所述空间反射光调制器或阀定义的方向上引导由所述至少一个发光元件生成的光的光整形装置,其中所述光整形装置被放置在所述至少一个发光元件和所述空间反射光调制器或阀之间,并且由所述至少一个发光元件发射的光被限制以便不在入射角的一个或多个间隔内入射在所述空间反射光调制器或阀上,而否则将到达所述空间反射光调制器或阀,由此防止或减少已知方向上的镜面反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反射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定义的方向排除来自所述至少一个发光元件的光入射在所述空间反射光调制器或阀上的入射角的一个或多个间隔。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反射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定义的方向包括来自所述至少一个发光元件的光在所述空间反射光调制器或阀上的入射角的一个或多个间隔,或由所述一个或多个间隔组成。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反射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多个发光元件,其中所述发光元件中的每一者在所定义的方向上或所定义的方向内发射。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反射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对已知方向上的镜面反射的防止或减少导致如下的方向:沿所述方向观看者将不会看到所述至少一个发光元件在所述空间反射光调制器或阀上的镜面图像或者将只在某些角度看到所述至少一个发光元件的弱化图像。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反射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整形装置被配置成通过折射、反射或两者的组合来引导由所述至少一个发光元件发反射的光。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反射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整形装置是具有表面的透明材料体,所述透明材料具有与所述透明层的折射率不同的折射率。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反射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材料体被置于所述至少一个发光元件与所述空间反射光调制器或阀之间。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反射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材料体具有透镜形状且具有对称轴。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反射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材料体绕所述空间反射光调制器或阀的法线旋转非对称。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反射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整形装置是锥体或铅笔形或具有方形底的金字塔形,或者方尖碑,或有或没有金字塔的平行六面体,并且包封所述至少一个发光元件。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反射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整形装置是所述透明层中的腔体。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反射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腔体是锥体或铅笔形或具有方形底的金字塔形,或者方尖碑,或有或没有金字塔的平行六面体,并且包封所述至少一个发光元件。
14.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反射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腔体填充有具有比所述透明层的折射率更小的折射率的材料。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反射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材料是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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