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电致变色器件以及电致变色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90001232.6 | 申请日: | 2017-09-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9657051U | 公开(公告)日: | 2019-11-19 |
发明(设计)人: | 蔡润槿;权起永;裵硕;李仁会;柳志昌;朴镇庆 | 申请(专利权)人: | LG伊诺特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55 | 分类号: | G02F1/155;G02F1/153;H01B1/02;G02F1/15 |
代理公司: | 11327 北京鸿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姜虎;陈英俊<国际申请>=PCT/KR2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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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第一电极 配置 变色物质层 第三电极 第一基板 电致变色器件 第二电极 电解质层 汇流电极 树脂层 本实用新型 第二基板 包围 | ||
1.一种电致变色器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基板;
第一电极层,配置在所述第一基板的上侧;
变色物质层,配置在所述电极层的上侧;
电解质层,配置在所述变色物质层的上侧;
第二电极层,配置在所述电解质层的上侧;以及
第二基板,配置在所述第二电极层的上侧,
所述电致变色器件进一步包括第三电极层,所述第三电极层配置在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一电极层之间,或者配置在所述第一电极层和所述变色物质层之间,
所述第三电极层包括树脂层以及被所述树脂层包围一部分的汇流电极,
所述汇流电极与所述第一电极层接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变色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汇流电极的电阻低于所述第一电极层的电阻。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变色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汇流电极的深度小于所述树脂层的高度。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致变色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树脂层的高度为10μm至300μm。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致变色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汇流电极的深度为5μm至250μm。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致变色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树脂层覆盖所述汇流电极的暴露区域。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致变色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电极层的厚度为300nm至1000nm。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变色器件,其特征在于,
每单位面积中所述汇流电极占0.4至10%的面积。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致变色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汇流电极的厚度(T)与宽度(W)之比(T/W)为0.02以上。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致变色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汇流电极是多个线平行配置的形状。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致变色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汇流电极以栅格状配置。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变色器件,其特征在于,
进一步包括配置在所述汇流电极和所述第一电极层之间的绝缘层。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变色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汇流电极包括:
种子层;
金属层,配置在所述种子层上;以及
钝化层,配置在所述金属层上,
所述种子层的厚度为10至300nm,所述金属层的厚度为0.1至20μm,并且所述钝化层的厚度为10至300nm。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变色器件,其特征在于,
进一步包括配置在所述变色物质层以及电解质层侧面的密封部。
15.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致变色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汇流电极配置成多个平行的横向电极和多个平行的竖向电极形成45°至135°。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电致变色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多个平行的横向电极或者所述多个平行的竖向电极的宽度为0.1至100μm,间距为0.1至100mm。
1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致变色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汇流电极的表面电阻为1mΩ/sq至50mΩ/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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