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头发造型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10019669.3 | 申请日: | 2018-01-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9770513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9-23 |
发明(设计)人: | 张宏惠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宏惠 |
主分类号: | A45D8/36 | 分类号: | A45D8/36 |
代理公司: | 深圳精智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393 | 代理人: | 夏声平 |
地址: | 美国弗吉尼亚州赫恩登卡尔***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头发 造型 装置 | ||
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头发造型装置,包括:主体,其外型分别处于第一稳定状态与第二稳定状态,处于该第一稳定状态的外型呈长条形延伸,处于该第二稳定状态的外型呈环状卷曲;张力带装置,具有第一端与第二端;以及固定装置,用以将该主体的两端分别固定至该张力带装置的该第一端与该第二端,该主体与该张力带装置之间形成一间隙,该张力带装置的该第一端或该第二端与该主体的一固定位置与该间隙分别位于该主体的两侧,使该张力带装置围绕该主体两端的至少一端,当使用者弯折长条形延伸的该主体而弯向该张力带装置时,于该第一稳定状态的该主体改处于该第二稳定状态。本发明实施例可以兼顾安全性、实用性、便利性以及美观要求。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头发造型装置,尤其涉及一种可以兼顾安全性、实用性、便利性以及美观要求的头发造型装置。
背景技术
人们致力于发型的变化由来已久,也已发展出许多工具来满足各类发型固定的需求。例如发髻就是深受女性群体喜爱的一种发型。传统地梳包头需要先绑马尾固定,然后徒手缠绕头发,再用很多发夹或者罩上网袋加以固定。后来也有利用发簪或类似物品来梳发髻。但上述方式所梳的包头形状难以固定,操作上也有困难,使用大量发夹也造成浪费,因此近年逐渐出现利用可弯折卷曲的金属片作为发髻梳理工具。
如图1A所示的头发造型装置为美国专利第6116251号案所揭露的现有结构,包含有弹簧钢(spring steel)1001以及连接其上的弹性带1002。弹性带1002的作用在于可拉撑远离弹簧钢1001,创造出较大空间,使发束容易被放进弹簧钢1001和弹性带1002中间的空间,接着分散开发束,把整体组件连同头发从两端弯折扣住。由于此习知技术使用容易拉伸的弹性带来达成置入头发的容易性,相对的也就会造成弹簧钢1001和弹性带1002难以夹紧头发,无法提供足够的张力来有效固定头发,造成造型控制上的困难。此外,弹簧钢一般而言是制造刀具的材料,用于需要用手进行操作的发饰上有高度危险性。尤其近来为了避免恐怖攻击的安全性考虑,金属成分的配件通常不容易通过安检,会造成使用者的困扰。
再请参见图1B,其系美国专利第6116251号案所揭露的另一个现有结构示意图,其主要是利用一可延展的弹性接合物1003来连接两个带状物(strip)的末端,但是弹性接合物1003允许两个带状物(strip)间相对移动的维度达到三个维度,因此在固定发束时将容易发生两个带状物无法对齐而难以固定造型的问题。
再请参见美国专利第8757176号以及公开第20150351515号申请案,其中揭露有如图1C所示的头发造型装置,头发造型装置70包括两个片状韧性金属构件1004、1005。所述两个片状韧性金属构件1004、1005在其一端处利用一铆钉1006互相连接,而在另一端处彼此分离,因此形成开口1007。使用时将发束从开口1007处置入韧性金属构件1004、1005间的缝隙,尽可能将头发平均分散于缝隙内,接着使用者以手动方式将两片状韧性金属构件开口1007用力压合,然后连同夹住的头发一起朝一特定方向卷曲,再将整个组件的左右两端向中间弯折收拢,则可塑造出发髻造型。此惯用技术的头发造型装置具有开口1007,以利于发束置入,但相对的,也因为开口的存在而容易使发束脱离,不易掌控。有鉴于此,本发明针对以上现状来开发出一款可以改善上述现有技术手段缺失的头发造型装置,是本发明的重要目的。
发明内容
因此,本发明实施例一方面提供一种头发造型装置,其包括:
一主体,该主体的外型分别处于一第一稳定状态与一第二稳定状态,处于该第一稳定状态的该外型呈长条形延伸,处于该第二稳定状态的该外型呈环状卷曲;
一张力带装置,具有一第一端与一第二端;以及
一固定装置,用以将该主体的两端分别固定至该张力带装置的该第一端与该第二端,该主体与该张力带装置之间形成一间隙,该张力带装置的该第一端或该第二端与该主体的一固定位置与该间隙分别位于该主体的两侧,使该张力带装置围绕该主体两端的至少一端,当使用者弯折长条形延伸的该主体而弯向该张力带装置时,于该第一稳定状态的该主体改处于该第二稳定状态。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张宏惠,未经张宏惠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0019669.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内外加热式组合美发设备
- 下一篇:一种具有香薰功能的吹风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