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节点和通信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810032722.3 | 申请日: | 2018-01-13 |
公开(公告)号: | CN110048758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15 |
发明(设计)人: | 朱元萍;戴明增;徐海博;石小丽;王瑞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B7/155 | 分类号: | H04B7/155;H04W24/02;H04W40/2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274 | 代理人: | 申健 |
地址: | 518129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节点 通信 方法 | ||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节点和通信方法,用于解决RN的实现复杂度和成本较高问题。通信方法包括:第一节点在第一协议层上向在第一节点和第二节点之间接口上对等的第一协议层发送第一消息;第二节点在第一协议层上从第二节点和第一节点之间接口上对等的第一协议层接收第一消息。本申请涉及通信技术领域。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通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节点和通信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简称VR)、增强现实(augmented reality,简称AR)以及物联网等技术的发展,未来网络中将会有越来越多的终端,网络数据的使用量也会不断攀升,为了配合越来越多的终端以及市场极速增长的网络数据使用量,目前对第五代(fifth-generation,简称5G)无线通信系统的容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热点区域,为满足5G超高容量需求,利用高频小站组网愈发流行。高频载波传播特性较差,受遮挡衰减严重,覆盖范围不广,故而在热点区域需要大量密集部署小站。这些小站可以为中继节点(relaynode,简称RN)。
第10版长期演进(long term evolution,简称LTE)(LTE release 10,简称LTER10)系统中引入了中继(relay)技术,终端可以通过RN接入宿主基站,此时,RN几乎需要具备与宿主基站相同的能力,从而使得RN的实现复杂度和成本较高。
发明内容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节点和通信方法,用于解决RN的实现复杂度和成本较高问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申请实施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第一节点,包括:控制面协议层;控制面协议层包括在第一节点和第二节点之间接口上与第二节点对等的第一协议层;第一节点为RN或宿主基站或宿主基站的集中式单元或宿主基站的分布式单元,第二节点为RN;第一节点中的第一协议层,用于向在第一节点和第二节点之间接口上对等的第一协议层发送第一消息;其中,第一消息中包括第二节点服务的终端的上下文管理信息和/或终端的RRC消息。第一方面提供的方法,由于第一节点可以通过第一消息配置第二节点服务的终端的上下文管理信息和/或通过第二节点向终端发送RRC消息,从而使得原本由第二节点执行的部分功能被第一节点代替,因此,能够降低第二节点的实现复杂度和成本。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第一节点为宿主基站或RN或宿主基站的分布式单元,控制面协议层从上至下包括:在第一节点和第二节点之间接口上与第二节点对等的第一协议层、对等的RLC层,对等的MAC层和对等的PHY层;或者,第一节点为宿主基站的集中式单元,控制面协议层从上至下包括:在第一节点和第二节点之间接口上与第二节点对等的第一协议层、对等的有线连接的链路层和对等的有线连接的物理层。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控制面协议层还包括在第一节点和第二节点之间接口上与第二节点对等的第二协议层;第一节点为宿主基站或RN或宿主基站的分布式单元,第一节点中的第二协议层位于第一节点中的第一协议层和RLC层之间;或者,第一节点为宿主基站的集中式单元,第一节点中的第二协议层位于第一节点中的第一协议层和有线连接的链路层之间。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第一节点中的第二协议层,用于对第一消息执行以下至少一种处理:为第一消息添加路由信息,为第一消息添加数据包类型标识;第一节点中的第二协议层,还用于向在第一节点和第二节点之间接口上对等的第二协议层发送第一节点中的第二协议层处理后的第一消息。其中,第二协议层可以为F1AP消息添加路由信息和数据包类型标识等信息,还可以获取F1AP消息的路由信息和数据包类型标识等信息,从而可以保证数据包的正确传输。
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第一节点中的第二协议层,还用于确定发送第一节点中的第二协议层处理后的第一消息的RB或逻辑信道;第一节点中的第二协议层,具体用于在确定的RB或逻辑信道上向在第一节点和第二节点之间接口上对等的第二协议层发送第一节点中的第二协议层处理后的第一消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0032722.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