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排烟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810091039.7 | 申请日: | 2018-01-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8317564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7-24 |
发明(设计)人: | 汪耀东;张辉;张冀喆;蓝渊;谢川川;邓雁青 | 申请(专利权)人: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4C15/20 | 分类号: | F24C15/20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黄德海 |
地址: | 528311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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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排烟装置 集烟罩 进烟口 风机组件 出烟口 导流板 风机壳 风机 用户满意度 风机设置 气动阻力 倾斜向上 竖向放置 吸烟效率 漏烟 前向 连通 噪音 敞开 延伸 配合 | ||
1.一种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风机组件,所述风机组件包括:风机和风机壳,所述风机设置于所述风机壳内,所述风机竖向放置,所述风机壳仅具有朝向后方敞开的第一进烟口;
集烟罩,所述集烟罩设置在所述风机组件的下方,所述集烟罩具有第二进烟口和第二出烟口,所述第二进烟口朝向下方,所述第二出烟口与所述第一进烟口连通,其中,所述集烟罩包括:导流板,所述导流板位于所述第二进烟口的上方且在从前向后的方向倾斜向上延伸。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流板的前下端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为a,a满足:35°≤a<9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a满足:35°≤a≤6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风机壳包括:下板,所述下板的后端与所述导流板止抵,且所述下板与所述导流板的止抵处距离所述导流板的后上端预定距离。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水平面上的投影,所述集烟罩的前端不超过所述风机壳的前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集烟罩还包括:进烟格栅,所述进烟格栅限定出所述第二进烟口,所述进烟格栅在从前向后的方向上倾斜向下延伸。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进烟通道,所述进烟通道位于所述集烟罩的后下方,所述进烟通道的下端形成第三进烟口,所述进烟通道的上端敞开且与所述第一进烟口连通。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烟道壳,所述烟道壳安装于所述风机组件和所述集烟罩的后方,所述烟道壳内限定出烟道,所述烟道连通所述第二出烟口和所述第一进烟口,所述进烟通道与所述烟道连通。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进烟口处设置有至少一个导流翼板。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流翼板为多个且相邻的两个所述导流翼板间隔开设置,位于最下方的所述导流翼板的宽度大于其上方的所述导流翼板的宽度。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壳体,所述壳体罩设于所述风机组件和所述集烟罩,所述壳体在前后方向上的深度为c,其中,c满足c≤3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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