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共享电商平台营销推广管理系统及商业模式在审
申请号: | 201810112872.5 | 申请日: | 2018-02-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8230048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29 |
发明(设计)人: | 洪杭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相汇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 |
代理公司: | 苏州中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66 | 代理人: | 龙涛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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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管理系统 商业模式 营销 顾客终端 商家终端 共享 用户注册模块 资金管理模块 财务数据库 用户数据库 分配模块 高速扩张 关联模块 管理模块 通信连接 推荐模块 奖励金 服务器 销售 数据库 承载 互联网 | ||
1.一种电商平台营销推广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承载于服务器内的电商平台以及大量的商家终端、顾客终端,所述电商平台通过互联网分别与商家终端和顾客终端通信连接,所述电商平台包含:
与用户数据库相连接的用户注册模块、入驻推荐模块、推荐关联模块;
与财务数据库相连接的资金管理模块、卡券管理模块以及奖励金分配模块;
与电商销售数据库相连接的销售模块;
所述用户注册模块用于处理电商平台用户的注册信息管理,
所述入驻推荐模块用于对电商平台生成的营销推广推荐内容进行后台内容规则设计更新管理,
所述推荐关联模块用于对平台内注册用户的推荐关系进行关联;
所述资金管理模块用于对接金融机构实施消费金融业务管理,
所述卡券管理模块用于对电商平台发放的购物券进行综合管理,
所述奖励金分配模块用于对电商平台赠送给用户的推荐奖励金进行分配管理;
所述销售模块用于对接商家终端,向电商销售数据库录入销售交易记录。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享电商平台营销推广管理系统的商业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商平台对外销售忠诚卡,购买忠诚卡的用户成为卡主,拥有推荐商家\买家入驻电商平台的权限,平台同时赠送卡主商城券奖励,所述商城券奖励用于平台购物消费。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共享电商平台营销推广管理系统及商业模式,其特征在于,受卡主推荐后入驻所述电商平台的商家/买家在电商平台注册账户,账户信息上传至用户注册模块,商家账户拥有在平台发布和销售商品的权限,买家账户拥有在平台购买商品的权限,商家\买家的销售商品\购买商品数据保存到销售模块交由平台同一管理,平台由此向商家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抽取平台管理费。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共享电商平台营销推广管理系统及商业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商家还拥有推荐商家\买家入驻电商平台的权限,所述电商平台向被推荐商家抽取的平台管理费在计算推荐人推荐量后,按阶梯比例作为提现金奖励发放给推荐人。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共享电商平台营销推广管理系统及商业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卡主、商家和买家均可作为推荐人,获得的提现金奖励按比例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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