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含沼液和杀虫剂的复配组合物及其应用在审
申请号: | 201810138259.0 | 申请日: | 2018-02-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8184902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22 |
发明(设计)人: | 王洪涛;王英姿;栾炳辉;陈敏;王丽丽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A01N61/00 | 分类号: | A01N61/00;A01N43/40;A01N51/00;A01P7/04 |
代理公司: | 烟台双联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7225 | 代理人: | 张辉 |
地址: | 265500 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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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杀虫剂 复配组合物 沼液 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 新烟碱类杀虫剂 应用 植物源杀虫剂 环境相容性 蚜虫类害虫 害虫防治 甲亚胺类 人畜安全 新型吡啶 增效作用 重量配比 作物害虫 吡啶酰胺 抗药性 农药 残留量 同翅目 用药量 砜亚胺 防治 可用 害虫 果树 水稻 小麦 棉花 | ||
本发明属于杀虫剂的复配组合物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含沼液和杀虫剂的复配组合物及其应用。本发明有效成分包括组分I和组分II,所述的组分I为沼液,所述的组分II为吡啶酰胺类杀虫剂、砜亚胺类杀虫剂、新型吡啶甲亚胺类杀虫剂、新烟碱类杀虫剂、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植物源杀虫剂的一种,所述组分I和组分II的重量配比为100∶1‑1∶50。本发明的复配组合物在作物害虫防治中的应用。本发明含有沼液和杀虫剂的复配组合物具有明显的增效作用,不仅减少了农药用药量,降低了农药在作物上的残留量,减轻了环境污染,对人畜安全,环境相容性好,害虫不易产生抗药性。该复配组合物可用于果树、蔬菜、棉花、小麦、水稻等作物的害虫防治,尤其是同翅目蚜虫类害虫防治效果显著。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杀虫剂的复配组合物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含沼液和杀虫剂的复配组合物及其应用。
背景技术
苹果黄蚜(即绣线菊蚜Aphis citricola van der Goot.),是我国北方苹果树上发生的主要害虫之一,以成蚜和若虫群集危害幼芽、幼枝顶端及幼叶,被害叶的叶尖向叶背面横卷或向下弯曲,发生严重时能引起早期落叶和树势衰弱,对苹果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很大。目前我国防治苹果黄蚜仍以化学防治为主,但长期大量化学农药不合理导致了防治成本增大、果品残留超标、环境污染、抗药性发生发展等问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密切关注,全球保护环境的日益渐高的呼声,要求科研人员寻找有效并安全的防治方法,因此开发和利用与环境具有相容性、对人类无害的农药资源日益受到各国的青睐。
在农业生产的实际过程中,长期大量、单一滥用化学杀虫剂,导致苹果黄蚜的抗药性不断加强,农药残留量增大。不同品种成分进行复配,是防治抗性害虫很常见的方法。经过发明人研究发现,关于沼液,特别是鸡粪沼液与杀虫剂复配用于防治苹果黄蚜还未见报道。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含沼液和杀虫剂的复配组合物及其应用,该产品增效作用显著、药效高、速效性好、毒性低、低残留、持效期长、杀虫谱广,能避免和延缓害虫抗药性产生,使用方便、安全可靠等优点。
为有效防控苹果黄蚜,减少化学杀虫剂的田间用量,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本发明提供一种含沼液和杀虫剂的复配组合物,其特殊之处在于:有效成分包括组分Ⅰ和组分Ⅱ,所述的组分Ⅰ为沼液,所述的组分Ⅱ为吡啶酰胺类杀虫剂、砜亚胺类杀虫剂、新型吡啶甲亚胺类杀虫剂、新烟碱类杀虫剂、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植物源杀虫剂的一种,所述组分Ⅰ和组分Ⅱ的重量配比为100:1-1:50。
进一步地,所述吡啶酰胺类杀虫剂为氟啶虫酰胺。
进一步地,所述砜亚胺类杀虫剂为氟啶虫胺腈。
进一步地,所述新型吡啶甲亚胺类杀虫剂为吡蚜酮。
进一步地,所述新烟碱类杀虫剂为吡虫啉、噻虫嗪、噻虫胺、噻虫啉、呋虫胺、啶虫脒、烯啶虫胺、氯噻啉和砜虫腚中的任一种。
进一步地,所述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为高效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氯氰菊酯中的任一种。
进一步地,所述组分Ⅰ和组分Ⅱ的重量配比为60:1-10:1,其中组分Ⅱ选择氟啶虫酰胺时,增效配比为10:1-50:1。
进一步地,所述植物源杀虫剂为藜芦碱、印楝素、苦参碱、鱼藤酮、苦皮藤素、除虫菊素、蛇床子素、烟碱的任一种。
进一步地,所述组分Ⅰ和组分Ⅱ的重量配比优选为20:1-60:1,所述的组分Ⅱ为吡虫啉。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含沼液和杀虫剂的复配组合物的应用,其特殊之处在于:将组分Ⅰ沼液稀释100-500倍,含量2.5%-70%的组分Ⅱ稀释1000-18750倍用于作物害虫的防治。
进一步地,所述含作物为蔬菜、棉花、小麦、水稻中的任一种,所述害虫为同翅目害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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