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识别扒窃的方法、监控中心、公共交通设备及存储介质有效
申请号: | 201810174931.1 | 申请日: | 2018-03-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8563985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8-26 |
发明(设计)人: | 胡江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海尔优家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V20/52 | 分类号: | G06V20/52;G06V40/20;G06V40/16 |
代理公司: |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专利中心 11010 | 代理人: | 张曦 |
地址: | 100086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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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识别 扒窃 方法 监控 中心 公共 交通设备 存储 介质 | ||
1.一种监控中心,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装置,用于获取车门处预定监控区域的视频,所述监控区域包括车门外侧距离所述车门预定半径区域;
处理装置,用于根据预设的具有行窃行为人的面部特征和/或预设的行窃行为轨迹,从采集的视频中匹配目标人,并在匹配出目标人时,触发告警设备,所述预设的行窃行为轨迹包括:由远离车门处向车门方向移动,并在与他人的距离小于预设阈值后,再向远离车门方向移动;
所述告警设备,用于在所述处理装置触发下进行警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监控中心,其特征在于,
所述处理装置还用于,对所述视频中的人进行追踪,根据所述视频中人的行动轨迹以及预设的行窃行为轨迹,判断所述视频中的人是否是目标人,如果是,则触发告警设备。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监控中心,其特征在于,
所述处理装置还用于,对所述视频中人的面部特征进行识别,将识别结果与预设数据库中存储的目标人照片进行比对,判断所述视频中的人是否是目标人,如果是,则触发告警设备。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监控中心,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设置单元,用于将公安系统数据库中存储的目标人照片存储在所述预设数据库中。
5.一种公共交通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公共交通设备包括:用于采集车门处预定监控区域的视频采集装置,以及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监控中心,其中所述监控中心通过所述视频采集装置获取所述公共交通设备的车门处预定监控区域的视频。
6.一种识别扒窃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车门处预定监控区域的视频,所述监控区域包括车门外侧距离所述车门预定半径区域;
根据预设的具有行窃行为人的面部特征和/或预设的行窃行为轨迹,从采集的视频中匹配目标人,所述预设的行窃行为轨迹包括:由远离车门处向车门方向移动,并在与他人的距离小于预设阈值后,再向远离车门方向移动;
在匹配出目标人时,进行警示。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预设的行窃行为轨迹,从采集的视频中匹配目标人,具体包括:
对所述视频中的人进行追踪,根据所述视频中人的行动轨迹以及预设的行窃行为轨迹,判断所述视频中的人是否是目标人。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对所述视频中的人进行追踪,具体包括:
根据所述视频中人的肩膀和人头对人进行识别,并进行跟踪。
9.根据权利要求6-8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预设的具有行窃行为人的面部特征,从采集的视频中匹配目标人,具体包括:
对所述视频中人的面部特征进行识别,将识别结果与预设数据库中存储的目标人照片进行比对,判断所述视频中的人是否是目标人。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设置所述预设数据库。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设置所述预设数据库,具体包括:
将公安系统数据库中存储的目标人照片存储在所述预设数据库中。
12.根据权利要求6-8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将所述视频进行存储,以供调取查看。
13.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一个或者多个程序,所述一个或者多个程序可被一个或者多个处理器执行,以实现权利要求6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识别扒窃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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