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业务处理的方法、装置及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810220547.0 | 申请日: | 2018-03-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8681962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0-19 |
发明(设计)人: | 罗自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40/04 | 分类号: | G06Q40/04;G06Q10/10 |
代理公司: | 北京晋德允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623 | 代理人: | 杨移 |
地址: | 英属开曼群岛大开*** | 国省代码: | 开曼群岛;K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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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业务数据 业务系统 业务请求 装置及设备 业务处理 业务类型 | ||
本说明书公开一种业务处理的方法、装置及设备,该方法中第一业务系统在接收到业务请求后,可以将该业务请求进行处理,得到相应的业务数据,并将处理该业务数据的时间作为该业务数据对应的基准时间,第一业务系统可以根据该业务请求对应的业务类型,确定出接收该业务数据以及该基准时间的第二业务系统,进而将该业务数据以及该基准时间发送给确定出的第二业务系统,以使该第二业务系统根据该基准时间,对该业务数据进行处理。
技术领域
本说明书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业务处理的方法、装置及设备。
背景技术
当前,用户可以随时随地,执行诸如在线交易、转账、理财投资等线上业务,从而极大提高了用户的业务执行效率,给用户的实际生活带来了方便。
在实际应用中,用户执行的业务可能涉及多个业务系统的业务处理工作。例如,用户在执行在线购物业务时,需要先通过交易系统,将用户的交易金额从该用户的账户中转账至商家账户中。账单系统需要根据该用户执行在线购物业务时的交易金额,生成相应的账单。与此同时,由于该用户账户和商家账户中的金额发生了变化,所以,利息结算系统需要重新根据该用户账户和商家账户中当前存有的金额进行计息。
通常情况下,各业务系统都是以各自的时间基准执行各自业务的。例如,交易系统在完成上述交易后,可以将相应的交易数据发送给账单系统,该账单系统则可以将自身的系统时间作为该交易数据对应账单的生成时间。利息结算系统可以将接收到的交易系统发送的交易数据的时间为起点,对商家账户中增加的这部分金额进行计息。
然而,由于各业务系统各自进行业务处理时所基于的时间基准可能各不相同,这就可能会因时间基准不同而给用户带来一定的损失。例如,假设账单系统是以交易系统将交易金额转入至目标账户的时间为时间基准进行账单生成的,而利息结算系统则是以接收账单系统发送的交易数据的时间为起点作为计息的时间基准来计息的。若是账单系统生成账单后,过了一天才能相应的交易数据发送至利息结算系统,则利息结算系统以接收该交易数据的时间为起点进行计息,将会导致商家损失了一天的利息。
基于现有技术,需要更为准确、有效的业务处理的方式。
发明内容
本说明书提供一种业务处理的方法,用以解决现有技术的业务处理方式会导致得到的业务结果不准确,从而给用户带来损失的问题。
本说明书提供了一种业务处理的方法,包括:
第一业务系统接收业务请求;
处理所述业务请求得到业务数据,并将处理所述业务数据的时间作为所述业务数据对应的基准时间;
根据所述业务请求对应的业务类型,确定接收所述业务数据以及所述基准时间的第二业务系统;
将所述业务数据以及所述基准时间发送给所述第二业务系统,以使所述第二业务系统根据所述基准时间,对所述业务数据进行处理。
本说明书提供一种业务处理的装置,用以解决现有技术的业务处理方式会导致得到的业务结果不准确,从而给用户带来损失的问题。
本说明书提供了一种业务处理的装置,包括:
接收模块,接收业务请求;
处理模块,处理所述业务请求得到业务数据,并将处理所述业务数据的时间作为所述业务数据对应的基准时间;
确定模块,根据所述业务请求对应的业务类型,确定接收所述业务数据以及所述基准时间的第二业务系统;
发送模块,将所述业务数据以及所述基准时间发送给所述第二业务系统,以使所述第二业务系统根据所述基准时间,对所述业务数据进行处理。
本说明书提供一种业务处理的设备,用以解决现有技术的业务处理方式会导致得到的业务结果不准确,从而给用户带来损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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