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视力矫正仪在审
申请号: | 201810220661.3 | 申请日: | 2018-03-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8309711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7-24 |
发明(设计)人: | 臧家良;臧腾腾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家良眼科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H5/00 | 分类号: | A61H5/00;A61F9/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66000 山东省青岛***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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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凹透镜 凸透镜组件 后侧板 前侧板 视力矫正仪 抽出 前后方向移动 矫正视力 平行设置 前后移动 上下移动 视力矫正 向上移动 最佳位置 光屏 视力 灵活 恢复 | ||
1.一种视力矫正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视力矫正仪包括箱体,所述箱体包括前侧板和后侧板,所述前侧板上设置有凸透镜组件,所述凸透镜组件能够上下移动,所述后侧板上设置有光屏,所述箱体内位于所述前侧板和所述后侧板之间设置有多个凹透镜组件,每个所述凹透镜组件均能够沿前后方向移动以及能够向上移动并抽出所述箱体外,每个所述凹透镜组件均与所述凸透镜组件平行设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力矫正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视力矫正仪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前侧板的承托件,所述承托件设置成与人体的颏部相适配。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视力矫正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承托件与所述前侧板滑动连接,使得所述承托件能够上下移动。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视力矫正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承托件由柔性材料制成。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力矫正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视力矫正仪还包括设置在所述箱体内的至少一个发光件,所述至少一个发光件设置在所述箱体的内顶部和/或内底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视力矫正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发光件包括第一发光件、第二发光件、第三发光件和第四发光件,所述第一发光件和所述第二发光件均设置在所述箱体的内顶部,并且所述第一发光件设置在靠近所述前侧板的位置,所述第二发光件设置在靠近所述后侧板的位置,所述第三发光件和所述第四发光件均设置在所述箱体的内底部,并且并且所述第三发光件设置在靠近所述前侧板的位置,所述第四发光件设置在靠近所述后侧板的位置。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力矫正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凸透镜组件包括与所述前侧板滑动连接的安装件和设置在所述安装件上的两个凸透镜,所述两个凸透镜位于同一高度。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力矫正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的内底部设置有沿前后方向依次设置的多个凸起,所述多个凸起将所述箱体的底部分隔成多段,每两个相邻的凸起之间均设置有一个所述凹透镜组件,使得每个所述凹透镜组件只能够在相对应的所述凸起之间前后移动。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视力矫正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凹透镜组件包括与所述箱体的内底部滑动连接的中间板以及设置在所述中间板上的两个凹透镜,所述两个凹透镜位于同一高度。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视力矫正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间板的顶部设置有提杆,所述提杆能够以被手提的方式将所述中间板与所述箱体的内底部分离并抽出所述箱体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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