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数字资产的数据处理方法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10233307.4 | 申请日: | 2018-03-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8537655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09 |
发明(设计)人: | 裴培;杨超;王剑;刘巍;于潇豫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三六五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40/02 | 分类号: | G06Q40/02 |
代理公司: | 北京知果之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541 | 代理人: | 唐海力;李志刚 |
地址: | 100102 北京市朝阳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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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数字 资产 数据处理 方法 装置 | ||
1.一种用于数字资产的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区块链上第一用户向第二用户发送第一借款申请;
在区块链上第二用户发布第一出借信息;
判断所述第一用户在所述区块链上是否确认与所述第一出借信息匹配的借款金额;以及
如果判断所述第一用户在所述区块链上确认与所述第一出借信息匹配的借款金额,则在所述区块链中记录数字资产的质押地址;
判断所述第二用户在所述区块链上是否确认与所述第一借款申请匹配的出借金额;以及
如果判断所述第二用户在所述区块链上确认所述第一借款申请的出借金额,则在所述区块链中记录数字资产的质押地址,包括:
判断所述区块链上所述第二用户和所述第一用户之间是否签署电子合同;以及
如果判断所述区块链上所述第二用户和所述第一用户之间已签署电子合同,则第二用户按照所述电子合同将贷款数字资产发放给第一用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判断所述第二用户在所述区块链上确认所述第一借款申请的出借金额,则在所述区块链中记录数字资产的质押地址之后还包括:
监控第一用户用于质押的第一数字资产的价值;
如果所述第一用户质押的第一数字资产的价值低于阈值,则向所述第一用户发送增加质押数字资产请求;
如果所述第一用户没有增加质押第一数字资产,则对所述第一数字资产执行交易处理操作。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判断所述第二用户在所述区块链上确认所述第一借款申请的出借金额,则在所述区块链中记录数字资产的质押地址之后还包括:
监测已质押数字资产是否到期;
如果监测质押数字资产已到期且第一用户按期还款,则将已质押数字资产解冻后交还给第一用户;
如果第一用户不按照电子合同执行质押,则对所述数字资产执行交易处理操作。
4.一种用于数字资产的数据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区块链借款模块,用于在区块链上第一用户向第二用户发送第一借款申请;
区块链出借模块,用于在区块链上第二用户发布第一出借信息;
第二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第一用户在所述区块链上是否确认与所述第一出借信息匹配的借款金额;以及
第二记录模块,用于判断所述第一用户在所述区块链上确认与所述第一出借信息匹配的借款金额,则在所述区块链中记录数字资产的质押地址;
第一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第二用户在所述区块链上是否确认与所述第一借款申请匹配的出借金额;以及
第一记录模块,用于判断所述第二用户在所述区块链上确认所述第一借款申请的出借金额时,在所述区块链中记录数字资产的质押地址;
所述第一记录模块包括:电子合同签署单元、放款单元,
所述电子合同签署单元,用于判断所述区块链上所述第二用户和所述第一用户之间是否签署电子合同;
所述放款单元,用于如果判断所述区块链上所述第二用户和所述第一用户之间已签署电子合同,则第二用户按照所述电子合同将贷款数字资产发放给第一用户。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数据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质押管理模块,所述质押管理模块包括:监控单元、价值评估单元、第一交易单元,
所述监控单元,用于监控第一用户用于质押的第一数字资产的价值;
所述价值评估单元,用于在所述第一用户质押的第一数字资产的价值低于阈值时,则向所述第一用户发送增加质押数字资产请求;
所述第一交易单元,用于如果所述第一用户没有增加质押第一数字资产时,则对所述第一数字资产执行交易处理操作。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数据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质押到期处理模块,所述质押到期处理模块包括:监测单元、解冻单元、第二交易单元,
所述监测单元,用于监测已质押数字资产是否到期;
所述解冻单元,用于监测质押数字资产已到期且第一用户按期还款时,则将已质押数字资产解冻后交还给第一用户;
所述第二交易单元,用于如果第一用户不按照电子合同执行质押,则对所述数字资产执行交易处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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