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防爆照明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1810233932.9 | 申请日: | 2018-03-21 |
公开(公告)号: | CN110296333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20 |
发明(设计)人: | 周明杰;杨小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L4/00 | 分类号: | F21L4/00;F21V23/00;F21V33/00;F21V25/12;F21Y115/10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 44237 | 代理人: | 官建红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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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防爆 照明 终端 | ||
1.防爆照明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前壳、设于所述前壳后侧且与所述前壳配合形成容纳腔的后壳、设于所述容纳腔内的控制组件、设于所述容纳腔内的照明组件、设于所述前壳前侧的显示组件、设于所述后壳后侧的摄像组件、设于所述容纳腔内且位于所述显示组件后侧的电池组件及位于所述电池组件后侧并与所述前壳固接且用于固定所述电池组件的电池固定支架,所述控制组件分别与所述照明组件、所述摄像组件、所述显示组件和所述电池组件电连接;
所述电池固定支架包括用于与所述电池组件的后侧面贴合的固定板、设于所述固定板顶部且用于与所述前壳固接的顶架体及设于所述固定板底部且用于与所述前壳固接的底架体,所述固定板的宽度小于所述电池组件的宽度;
所述固定板包括后板体、设于所述后板体顶部且向前倾斜的顶板体及设于所述后板体底部且向前倾斜的底板体,所述后板体、所述顶板体及所述底板体的前侧面分别与所述电池组件的后侧面贴合,所述顶架体与所述顶板体的顶端连接,所述底架体与所述底板体的底端连接,所述顶架体和所述顶板体之间沿垂直于前后方向且平行于所述顶板体板面的方向设有多个顶部散热加强筋,所述底架体和所述底板体之间沿垂直于前后方向且平行于所述底板体板面的方向设有多个底部散热加强筋。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爆照明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组件设于所述前壳的顶端。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爆照明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板体及所述底板体均为曲面板体,且所述顶板体及所述底板体的曲率中心均位于所述后板体的前侧。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爆照明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组件包括控制电路板及设于所述前壳上且与所述控制电路板连接的控制按键,所述控制电路板设于所述显示组件和所述电池组件之间。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爆照明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壳上设有分别与所述控制组件连接的内存卡槽、用户身份识别卡槽、USB插口及天线接口,所述前壳上还设有用于覆盖所述内存卡槽、所述用户身份识别卡槽和所述USB插口的橡胶塞。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爆照明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爆照明终端还包括设于所述前壳顶部前侧的扬声器及设于所述前壳底部的麦克风,所述扬声器和所述麦克风分别与所述控制组件连接。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爆照明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壳后侧设有固定夹,所述固定夹通过转轴与所述后壳转动连接,所述转轴外周套设有分别与所述固定夹和所述后壳抵接的扭簧。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爆照明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壳侧部设有用于与三脚架固接的螺母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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