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Scarf截骨器有效
申请号: | 201810263106.9 | 申请日: | 2018-03-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8567465B | 公开(公告)日: | 2023-10-27 |
发明(设计)人: | 杨杰;景冰飞;梁晓军;王军虎;孙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安市红会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B17/15 | 分类号: | A61B17/15 |
代理公司: | 西安新思维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61114 | 代理人: | 黄秦芳 |
地址: | 710054 陕西***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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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scarf 骨器 | ||
1.Scarf截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截骨器从上到下依次包括手柄(1)、连接杆(2)和摆锯限位片(3),所述摆锯限位片(3)上设置有第一摆锯卡槽(4)、第二摆锯卡槽(5)和第三摆锯卡槽(6),第一摆锯卡槽(4)、第二摆锯卡槽(5)和第三摆锯卡槽(6)依次回折连接构成的Z字形的卡槽结构,在第一摆锯卡槽(4)和第二摆锯卡槽(5)的连接处设置第一克氏针固定套筒(7),在第二摆锯卡槽(5)和第三摆锯卡槽(6)的连接处设置第二克氏针固定套筒(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Scarf截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摆锯限位片(3)包括固定部(9)和滑动部(10),所述固定部(9)上端面与连接杆下端(2)固连,在固定部(9)内开设有滑槽,所述滑动部(10)可伸入滑槽内并在固定部(9)内滑动,固定部(9)和滑动部(10)构成可伸缩结构;第二摆锯卡槽(5)通过固定部(9)和滑动部(10)的滑动长度可调,所述固定部(9)和滑动部(10)上均设置有临时克氏针固定套筒(1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Scarf截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摆锯卡槽(4)、第三摆锯卡槽(6)的长度均为14.4mm,第二摆锯卡槽(5)的长度为35 mm或45mm, 第一摆锯卡槽(4)与第二摆锯卡槽(5)之间的夹角为45-75度,第二摆锯卡槽(5)与第三摆锯卡槽(6)之间的夹角为45-75度。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Scarf截骨器,其特征在于,第二摆锯卡槽(5)的长度调节范围为25-50mm。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Scarf截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1)为圆环结构,在手柄(1)的外壁下端设置所述连接杆(2),连接杆(2)的末端水平设置所述摆锯限位片(3),摆锯限位片(3)与连接杆(2)之间的夹角为55-75度。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Scarf截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克氏针固定套筒(7)和第二克氏针固定套筒(8)的直径均为1.5mm。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Scarf截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截骨器由不锈钢材质制成。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Scarf截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截骨器的外部棱角均为倒圆角结构。
9.Scarf截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截骨器从上到下依次包括手柄(1)、连接杆(2)和摆锯限位片(3),所述摆锯限位片(3)为L形结构,在摆锯限位片(3)的短边上开设有第一摆锯卡槽(4),在摆锯限位片(3)的长边上开设有第二摆锯卡槽(5),第一摆锯卡槽(4)和第二摆锯卡槽(5)相接形成L形结构,在第一摆锯卡槽(4)和第二摆锯卡槽(5)的连接处设置第一克氏针固定套筒(7),在第二摆锯卡槽(5)末端设置有多个依次相接的可调克氏针固定套筒(12)。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Scarf截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摆锯卡槽(4)的长度均为14.4mm,所述第二摆锯卡槽(5)的长度为35 mm,所述可调克氏针固定套筒(12)设置五个,第一克氏针固定套筒(7)与可调克氏针固定套筒(12)的直径均为1.5mm,每两个相邻的可调克氏针固定套筒(12)圆心距2mm,所述第一摆锯卡槽(4)与第二摆锯卡槽(5)之间的夹角为60度;所述手柄(1)为圆环结构,在手柄(1)的外壁下端设置所述连接杆(2),连接杆(2)的末端水平设置所述摆锯限位片(3),摆锯限位片(3)与连接杆(2)之间的夹角为55-75度;所述截骨器由不锈钢材质制成;所述截骨器的外部棱角均为倒圆角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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