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VIM选择方法及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810284899.2 | 申请日: | 2018-04-02 |
公开(公告)号: | CN110351104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0-18 |
发明(设计)人: | 吴才富;范亚梅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研究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12/24 | 分类号: | H04L12/24;G06F9/455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郭润湘 |
地址: | 100032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虚拟资源 创建请求 创建 发送 发送确认消息 虚拟编辑器 功能管理 网络功能 响应消息 虚拟网络 响应 回收 申请 | ||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VIM选择方法及装置。虚拟网络功能管理器VNFM接收网络功能虚拟编辑器NFVO选择的M个VIM的信息;所述VNFM分别向所述M个VIM中的每个VIM发送虚拟资源创建请求,所述虚拟资源创建请求用于指示VIM创建虚拟资源;所述VNFM在接收到来自于所述M个VIM的第一个虚拟资源创建响应后,向所述第一个虚拟资源创建响应对应的VIM发送确认消息,并在接收到所述M个VIM中的其余VIM发送的虚拟资源创建响应消息后,向所述其余VIM发送取消虚拟资源创建请求;其中,所述取消虚拟资源创建请求用于指示VIM停止创建虚拟资源并回收根据接收到的所述虚拟资源创建请求所创建的虚拟资源。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虚拟化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VIM选择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虚拟化技术是一种资源管理技术,可以将计算机的各种实体资源,如服务器、网络、内存及存储等,予以抽象、转换后呈现出来,打破实体结构间的不可切割的障碍,使用户可以比原本的组态更好的方式来应用这些资源。这些资源的新虚拟部分不受现有资源的架设方式、地域或物理组态所限制。目前,在虚拟化部署过程中,同一个数据中心会存在虚拟化基础设施管理器(Virtual Infrastructure Manager,VIM)、网络功能虚拟化(VirtualNetwork Function,VNF)和虚拟网络功能管理器(Virtual Network Function Manager,VNFM)。其中,VIM负责对基础设施的软硬件资源进行管理,VNF为网络功能虚拟化之后的虚拟网元,VNFM负责对虚拟网元的生命周期进行管理。由于当前VIM、VNF和VNFM之间没有较好的解耦,因此,同一个数据中心的VIM、VNF和VNFM必须由同一个厂家提供。
然而在实际部署中,通常同一个数据中心会存在由不同厂家提供的VNF,比如,图1为数据中心1的结构示意图,图中的VIM、VNF和VNFM由两个厂家提供,当需要部署特定的VNF即虚拟网元时,为了使VIM、VNF和VNFM之间达到一个较好的耦合性,需要从两个厂家提供的VIM中选合适的VIM进行部署,因此,亟需一种VIM站点选择方法。
发明内容
本申请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一种VIM选择方法及装置。
第一方面,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提供一种方法,该方法包括:
虚拟网络功能管理器VNFM接收网络功能虚拟编辑器NFVO选择的M个VIM的信息,M为大于或等于1的整数;
所述VNFM分别向所述M个VIM中的每个VIM发送虚拟资源创建请求,所述虚拟资源创建请求用于指示VIM创建虚拟资源;
所述VNFM在接收到来自于所述M个VIM的第一个虚拟资源创建响应后,向所述第一个虚拟资源创建响应对应的VIM发送确认消息,并在接收到所述M个VIM中的其余VIM发送的虚拟资源创建响应消息后,向所述其余VIM发送取消虚拟资源创建请求;其中,所述取消虚拟资源创建请求用于指示VIM停止创建虚拟资源并回收根据接收到的所述虚拟资源创建请求所创建的虚拟资源。
可选地,所述VNFM在接收到来自于所述M个VIM的第一个虚拟资源创建响应之后,或向所述第一个虚拟资源创建响应对应的VIM发送确认消息之后,还包括:
所述VNFM设置用于指示虚拟资源的目标VIM的指示信息,设置后的所述指示信息用于指示虚拟资源的目标VIM为所述第一个虚拟资源创建响应对应的VIM。
可选地,所述虚拟资源创建请求由所述NFVO转发给VIM;
所述响应虚拟资源创建响应由所述NFVO转发给所述VNFM;
所述确认消息由所述NFVO转发给所述第一个虚拟资源创建响应对应的VIM;
所述取消虚拟资源创建请求由所述NFVO转发给所述M个VIM中的其余VIM。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研究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未经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研究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0284899.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