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子锁恶意破解提醒方法及其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810291112.5 | 申请日: | 2018-04-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84428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8-24 |
发明(设计)人: | 徐新;李伟棠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E05B45/06 | 分类号: | E05B45/06;G07C9/00;H04W12/06 |
代理公司: | 成都顶峰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24 | 代理人: | 李永生 |
地址: | 510000 ***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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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破解 鉴权单元 电子锁 鉴权 告警信息发送 告警 预设 记录 判断存储单元 报警单元 次数上限 存储单元 联网状态 判断结果 通信单元 通知方式 用户终端 智能门锁 反馈 开锁 内锁 成功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电子锁恶意破解提醒方法及其系统,包括以下步骤:(1)用户通过鉴权单元进行鉴权行为,并将鉴权判断结果反馈至控制单元;(2)通过控制单元判断存储单元内是否存在恶意破解告警本地记录,再通过电子锁的执行机构进行开锁操作;(3)通过控制单元接收鉴权单元反馈的“鉴权行为不成功”的信息,通过判断记录的不成功次数是否达到预设的次数上限阀值;(4)通过报警单元发出恶意破解告警且在预设的时间范围内锁死鉴权单元;(5)判断通信单元是否处于正常的联网状态,将恶意破解告警信息发送至用户终端或者将恶意破解告警信息发送至存储单元中记录;以达到通过扩展恶意破解的通知方式以提升智能门锁安全性的目的。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通信的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电子锁恶意破解提醒方法及其系统。
背景技术
门锁是家的第一道安全屏障,是家庭中几乎每天都会用到设备,在智能家居的大浪潮下,门锁的智能化也是一种趋势,智能门锁可以说是应运而生。智能锁是指区别于传统机械锁,在用户识别、安全性、管理性方面更加智能化的锁具。智能锁是门禁系统中锁门的执行部件,智能锁区别于一般的机械锁,具有自动电子感应锁定系统,他会自动感应到门处于关闭状态时,系统将自动上锁。智能锁可以通过指纹,触摸屏,卡等方式开启门锁。
现有的智能门锁都会有内置有鉴权单元,当对智能门锁进行开启操作时无法通过鉴权单元验证时,鉴权单元会通过控制单元触发报警单元进行鉴权错误提醒,其中,包括单次鉴权失败提醒(如单次密码验证错误告警等)和在一定时间内连续鉴权失败提醒(如连续输错密码,在一定时间内锁死系统并且告警,不得接受鉴权活动,此行为叫恶意破解);现有的智能门锁一般连接于联网状态下,会通过网络发送告警消息给门锁用户,用户则会收到相应的告警信息,以获取有人对其门锁进行恶意破解的行为;但是,对于单机版的智能门锁(无法连接在物联网状态下)或者智能门锁因外界因素处于脱网的状态下,告警信息只能够局限于智能门锁的附近,此时,若用户不在门锁附近,便无法通过网络接收到相应恶意破解的告警信息。
针对以上现有的智能门锁,在使用过程中,当智能门锁处于脱网状态下被进行恶意破解之后,用户在之后对智能门锁进行操作时,用户无法得知智能门锁在之前是否被进行恶意破解,导致智能门锁的安全性不高。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问题,本发明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子锁恶意破解提醒方法及其系统以达到通过扩展恶意破解的通知方式以提升智能门锁的整体安全性的目的。
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电子锁恶意破解提醒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用户通过鉴权单元进行鉴权行为,并将鉴权判断结果反馈至控制单元,若鉴权行为成功,则进入步骤(2);若鉴权行为不成功,则进入步骤(3);
(2)通过控制单元判断存储单元内是否存在恶意破解告警本地记录,若判断结果为“是”,则控制单元通过报警单元发出恶意破解告警,控制单元通过电子锁的执行机构进行开锁操作,再清空存储于存储单元内的恶意破解告警本地记录;若判断结果为“否”,则控制单元通过电子锁的执行机构进行开锁操作;
(3)通过控制单元接收鉴权单元反馈的“鉴权行为不成功”的信息,并将记录的不成功次数加1,然后通过判断记录的不成功次数是否达到预设的次数上限阀值,若判断结果为“否”,则提醒验证错误,返回至步骤(1);若判断结果为“是”,则进入步骤(4);
(4)通过报警单元发出恶意破解告警且在预设的时间范围内锁死鉴权单元;
(5)判断通信单元是否处于正常的联网状态,若判断结果为“是”,则通过通信单元发送恶意破解告警信息至后台服务器,后台服务器发送至用户终端;若判断结果为“否”,则将恶意破解告警信息发送至存储单元中生成恶意破解告警本地记录。
进一步地,所述步骤(4)中鉴权单元的锁死时间达到预设的时间范围时,控制单元将自动开启鉴权单元且将其记录的“鉴权行为不成功”的次数进行复位置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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