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出租车电子发票监管服务平台的实现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810357170.3 | 申请日: | 2018-04-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8510335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07 |
发明(设计)人: | 熊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越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4 | 分类号: | G06Q30/04;G06Q50/30;G07B13/00;G06K17/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9000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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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发票 出租车 监管服务 深化改革 出租汽车计价器 出租汽车行业 税收征管改革 出租车行业 互联网技术 互联网领域 物联网技术 标准技术 网络技术 大数据 全行程 全行业 无纸化 新颖性 标准化 乘客 环境保护 信息技术 全程 滞后 覆盖 广告 监管 升级 健康 | ||
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几乎覆盖全行业的时代和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愿景中严重滞后,本发明是一种出租车电子发票监管服务平台的实现方法,充分利用电子发票技术、互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技术,实现了出租车电子发票全程无纸化、合乘乘客电子发票一人一票、全行程监管、税收征管改革和利用广告提升国民效益的发明,是一种实用性和新颖性的发明,推动《出租汽车计价器JJG517‑2009》标准技术在互联网领域和出租车电子发票领域的标准化改革做出努力,为实现出租车行业深化改革、产业升级和环境保护奠定了基础。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计价器领域、自动化电子设备制造领域、二维码支付领域、出租车电子发票领域、互联网领域、物联网领域、大数据领域、地理位置定位领域、环保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出租车电子发票监管服务平台的实现方法。
背景技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关于推行使用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停止生产销售非税控加油机和非税控计价器的通告》法规和《电子式出租汽车计价器CJ/T5024-1997》和《出租汽车计价器JJG517-2009》强制性出租汽车计价器技术标准中规定,出租汽车计价器是一种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认可的计量器具,用于测量出租持续时间及依据里程传感器传送信号测量里程(在本发明中简称运营数据),并以测得的计时时间及里程为依据,计算并显示乘客租车应付费用的计程计价设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关于推行使用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计价器必须自动打印发票,并将打印的发票交付给消费者。
国税总《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文件中提出,电子发票对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方便消费者保存使用发票,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
国务院《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特点,梳理试点过程中的新情况,不断总结试点经验,优化流程,改进方法,加强监测预警,完善应对预案,强化风险防控,出现问题迅速处置。
国办发《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中提出,坚持乘客为本: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个性化出行服务,出租车运营应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不断提升乘车体验、提高服务水平;坚持改革创新:抓住实施“互联网+”行动的有利时机,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推广使用符合金融标准的非现金支付方式;推动行业转型升级,鼓励个体经营者共同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司,实行组织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管理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坚持依法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标准,建立完善监管平台,强化全过程监管,依法查处出租汽车价格违法行为和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综上所述,在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和国家法定的计价器技术息息相关,但是按国家强制执行的《出租汽车计价器JJG517-2009》技术标准中第3.24税控功能部分、第3.25计量组件部分、第3.28税务信息采集卡部分和第3.30接口部分,导致计价器测量的运营数据不能对外传输,经改造可以通过GPRS低速网络模块,只能将第3.28税务信息采集卡部分的数据定向上报税务机关:税控设备对应税务机关,不能将计价器测量的运营数据发送给外部设备,外部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移动应用、服务器等,因此,在如今大数据的时代已经不在顺应深化改革的行业发展,没有访问互联网能力的计价器,不能将计价器测量的运营数据发送给外部设备,则无法将测量的运营数据用于现代化生产,现代化生产包括但不仅限于:符合金融标准的非现金支付、电子发票和合乘计价等,导致计价器有严重的功能缺陷,无法实现计价器的大数据交互,要想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抓住“互联网+”行动时机,必须要一种能实现访问互联网的计价器,才能充分实现出租车产业升级,实现乘客为本、改革创新、依法规范,因此一种智能计价器是实现出租车产业升级的核心,不能让计价器访问互联网,将计价器测量的运营数据发送给外部设备,想实现出租车产业升级就是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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