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大数据比对的监控跟踪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810360495.7 | 申请日: | 2018-04-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8764035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1-06 |
发明(设计)人: | 石晔;党连坤 | 申请(专利权)人: | 合肥指南针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K9/00 | 分类号: | G06K9/00;G06K9/62;H04N7/18 |
代理公司: | 合肥市长远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4119 | 代理人: | 段晓微 |
地址: | 230000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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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目标客户 比对 人脸信息 监控跟踪 大数据 客户 目标建筑物 监控装置 实时跟踪 数据库 采集 大门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大数据比对的监控跟踪方法,包括:采集进入目标大门的目标客户的人脸信息;将目标客户的人脸信息与云数据库中的比对人脸信息进行相似对度比对并判断所述目标客户是否为异常客户;在判断目标客户为异常客户时,通过目标建筑物内安装的监控装置对异常客户进行实时跟踪。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视频监控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大数据比对的监控跟踪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人们对于定位和导航的需求越来越普遍。基于定位和导航(跟踪)的服务在人们的生活生产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大。特别是在智能家居领域,对智能家居的应用往往需要精确的室内定位和跟踪,特别是对嫌疑人员的监控,不法分子的跟踪。
发明内容
基于背景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发明提出了一种基于大数据比对的监控跟踪方法;
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基于大数据比对的监控跟踪方法,包括:
S1、采集进入目标大门的目标客户的人脸信息;
S2、将目标客户的人脸信息与云数据库中的比对人脸信息进行相似对度比对并判断所述目标客户是否为异常客户;
S3、在判断目标客户为异常客户时,通过目标建筑物内安装的监控装置对异常客户进行实时跟踪。
优选地,步骤S1,具体包括:通过设于目标大门上的摄像头采集进入目标大门的目标客户的人脸信息。
优选地,步骤S2,具体包括:
将目标客户的人脸信息与云数据库中的比对人脸信息进行相似对度比对,当目标客户的人脸信息与云数据库中任一项比对人脸信息之间的相似对度大于预设阈值时,判断所述目标客户是否为异常客户。
优选地,步骤S2,具体包括:所述云数据库为警方提供的罪犯数据库。
优选地,步骤S3,还包括:根据目标建筑物内安装的监控装置对异常客户进行实时跟踪获取的视频数据绘制异常客户的移动轨迹。
优选地,还包括步骤S4,展示异常客户的移动轨迹。
优选地,还包括步骤S5,在判断目标客户为异常客户时,向预设联系人发送客户异常通知。
本发明采集进入目标大门的目标客户的人脸信息,将目标客户的人脸信息与云数据库中的比对人脸信息进行相似对度比对并判断所述目标客户是否为异常客户,在判断目标客户为异常客户时,通过目标建筑物内安装的监控装置对异常客户进行实时跟踪。如此,在客户到达办事地点时,采集客户的人脸信息,基于客户的人脸信息和云数据库中的比对人脸信息判断客户是否为罪犯、不法分子,在判断客户为罪犯、不法分子时,通过安装的监控装置对罪犯、不法分进行实时跟踪,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保障建筑物内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同时,为警察逮捕罪犯、不法分子提供有力的帮助。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基于大数据比对的监控跟踪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基于大数据比对的监控跟踪方法,包括:
步骤S1,采集进入目标大门的目标客户的人脸信息,具体包括:通过设于目标大门上的摄像头采集进入目标大门的目标客户的人脸信息。
在具体方案中,目标大门可为公司大门或办公室大门,在目标大门上安装摄像头即可采集进入目标大门的目标客户的人脸信息。
步骤S2,将目标客户的人脸信息与云数据库中的比对人脸信息进行相似对度比对并判断所述目标客户是否为异常客户,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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