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搁架组件和无人零售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1810361501.0 | 申请日: | 2018-04-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8629901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16 |
发明(设计)人: | 戴江;季涛;吕秀凤 | 申请(专利权)人: | 合肥美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F11/06 | 分类号: | G07F11/06;G07F9/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友联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43 | 代理人: | 尚志峰;汪海屏 |
地址: | 230088 安徽省合肥***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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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组件 无人 零售 终端 | ||
1.一种搁架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支撑架,所述支撑架包括托梁;
至少两个搁架,设置在所述托梁上;其中,在同一水平方向上,所述至少两个搁架中的任一搁架的端部均凸出于位于所述任一搁架上方的所述搁架的端部;
所述搁架包括:
第一搁架体,设置在所述托梁上;
第二搁架体,与所述第一搁架体相连接;
其中,所述第二搁架体折叠于所述第一搁架体的下方;
卡槽,设置在所述托梁上,所述卡槽的数量为多个;
连接部,设置在所述搁架的两侧,通过所述连接部卡设在所述卡槽内,将所述搁架安装到所述托梁上;
滑道,设置在所述托梁上,所述卡槽与所述滑道相连接;
其中,所述连接部能够在所述滑道内滑动,以调整所述搁架的位置;
所述托梁与水平线形成有第一夹角,所述第一夹角为锐角;
所述搁架的承托面与所述托梁的中心线形成有第二夹角;
其中,所述第一夹角大于所述第二夹角;或
所述第一夹角小于所述第二夹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搁架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挡板,设置在所述搁架的所述端部或所述搁架的周向边缘。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搁架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至少一个第二挡板,设置在所述搁架的承托面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搁架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安装槽,设置在所述承托面上,所述第二挡板插设在所述安装槽内。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搁架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滑槽,设置在所述第一挡板上,所述第二挡板可在所述滑槽内滑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搁架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限位槽,设置在所述搁架的承托面上。
7.一种无人零售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箱体,所述箱体为具有开口的腔体结构;以及
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搁架组件,所述搁架组件设置在所述腔体结构内。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无人零售终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摄像头,设置在所述腔体结构的顶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无人零售终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至少一个隔板,设置在所述腔体结构内,将所述腔体结构分隔成至少两个容纳腔,每个所述容纳腔的顶部均设置有所述摄像头;
所述搁架组件设置在每个所述容纳腔内。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无人零售终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发光件,设置在每个所述容纳腔的顶部和/或所述容纳腔的侧壁上。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无人零售终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门体,能够开合地设置在所述开口处;
把手,设置在所述门体上,用于开启或关闭所述门体;
门锁,设置在所述门体和所述箱体上,用于锁定所述门体。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无人零售终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控制器,用于控制所述无人零售终端工作;
所述控制器包括:
主控板;
电源模块,与所述主控板相连接,用于给所述无人零售终端供电;
图像处理模块,与所述主控板和所述摄像头相连接,用于接收和处理采集到的图像;
照明模块,与所述主控板和所述发光件相连接,用于控制所述箱体内的亮度;
开关模块,与所述主控板和所述门锁相连接,用于控制所述门体的开启和锁定;
通信模块,与所述主控板相连接,用于各模块之间的通信;
报警模块,与所述主控板相连接,用于发出报警提示;
负载控制模块,与所述主控板相连接,用于所述无人零售终端的基本负载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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