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通信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810362029.2 | 申请日: | 2018-04-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8337039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7-27 |
发明(设计)人: | 潘运滨;汪逸群;刘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光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B7/185 | 分类号: | H04B7/185;H04B10/118 |
代理公司: | 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 33248 | 代理人: | 徐芙姗 |
地址: | 315000 浙江省宁波市高***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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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地面站 终端设备 卫星 通信系统 飞行器 激光通信终端 卫星激光通信 星间激光通信 激光链路 激光通信 数据传输 间通信 卫星通信系统 通信 航天航空技术 飞行器网络 卫星间通信 通信卫星 | ||
1.一种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卫星通信系统,包括多颗卫星,每颗卫星载有卫星间通信的星间激光通信终端设备,卫星与飞行器间通信的卫星-飞行器激光通信终端设备,以及卫星与地面站间通信的卫星-地面站激光通信终端设备;所述多颗通信卫星之间基于星间激光通信终端设备通过激光链路实现通信;
地面站通信系统,所述地面站通信系统包括与卫星进行通信的地面站激光通信终端,所述地面站激光通信终端包括地面站-卫星激光通信终端设备,基于所述地面站-卫星激光通信终端设备通过激光链路与卫星进行通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地面站激光通信终端为一个,并且所述地面站激光通信终端包括一台地面站-卫星激光通信终端设备,某一时间段内,多颗卫星中的一颗卫星的卫星-地面站激光通信终端设备与所述地面站激光通信终端中的所述一台飞行器-卫星激光通信终端设备建立激光链路通信;
或者,
所述地面站激光通信终端为一个,并且所述地面站激光通信终端包括至少两台地面站-卫星激光通信终端设备,第一时间段内,多颗卫星中的第一颗卫星的卫星-地面站激光通信终端设备与所述地面站激光通信终端中的第一台飞行器-卫星激光通信终端设备建立第一激光链路通信,第二时间段内,在所述第一激光链路通信的同时,所述多颗卫星中的第二颗卫星的卫星-地面站激光通信终端设备与所述地面站激光通信终端中的第二台飞行器-卫星激光通信终端设备建立激光链路通信。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地面站激光通信终端为至少两个,并且每个所述地面站激光通信终端均包括一台地面站-卫星激光通信终端设备,某一时间段内,多颗卫星中与所述地面站激光通信终端数量相同的卫星的卫星-地面站激光通信终端设备分别与对应数量的所述地面站激光通信终端中的所述一台飞行器-卫星激光通信终端设备建立激光链路通信;
或者,
所述地面站激光通信终端为至少两个,并且每个所述地面站激光通信终端均包括至少两台地面站-卫星激光通信终端设备,第一时间段内,多颗卫星中与所述地面站激光通信终端数量相同的卫星的卫星-地面站激光通信终端设备分别与对应数量的所述地面站激光通信终端中的第一台飞行器-卫星激光通信终端设备建立第一激光链路通信,第二时间段内,在所述第一激光链路通信的同时,所述多颗卫星中另外与所述地面站激光通信终端数量相同的卫星-地面站激光通信终端设备分别与对应数量的所述地面站激光通信终端中的第二台飞行器-卫星激光通信终端设备建立激光链路通信。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
当所述地面站激光通信终端包括一台地面站-卫星激光通信终端设备时,所述一台地面站-卫星激光通信终端设备的仰角为卫星对地张角;
当所述地面站激光通信终端包括至少两台地面站-卫星激光通信终端设备时,所述至少两台地面站-卫星激光通信终端设备的仰角组合为卫星对地张角。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地面站通信系统还包括数据通信接口,通过所述数据接口与飞行器服务平台中心服务器连接,将所述地面站通信系统接收的数据发送给所述飞行器服务平台中心服务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多颗卫星处于同一轨道面,或者,所述多颗卫星中的第一数量的卫星处于第一轨道面,第二数量的卫星处于第二轨道面;
处于同一轨道面相邻的两颗卫星通过直接连接和\或中继连接的方式进行激光通信链路的连接;处于不同轨道面的卫星,至少有一对卫星通过直接连接和\或中继连接的激光链路通信。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
每颗卫星载有多台所述卫星-飞行器激光通信终端设备,所述多台所述卫星-飞行器激光通信终端设备按照预定的通信阵列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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