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驱蚊液在审
申请号: | 201810363142.2 | 申请日: | 2018-04-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8391665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8-14 |
发明(设计)人: | 卓朝旦;蒋伟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长乐智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43/16 | 分类号: | A01N43/16;A01P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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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350200 福建省福***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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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柚皮素 驱蚊 芸香 驱蚊液 复配 健康环保 重量份数 发现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驱蚊液,将柚皮素和芸香叶苷复配,用于驱蚊。本发明通过将柚皮素和芸香叶苷复配,发现其具有很好的驱蚊效果,特别是在柚皮素和芸香叶苷的重量份数之比为10:1时,其驱蚊效果非常的明显,而且毒性小,健康环保。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驱蚊液,属于驱蚊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驱蚊类产品大多数都含有化学合成驱避剂——避蚊胺(DEET)。避蚊胺的驱蚊效果毋庸置疑,但也存在一些安全风险,比如:抑制乙酰胆碱酯酶活性,长期接触可能诱发神经系统性疾病。综上,开发一款低毒且用量少的驱蚊剂十分有必要 。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驱蚊液,它是将两种不同结构、 不同作用机理的成分进行复配,对驱蚊有着积极的作用。为实现本发明的目的,发明人将柚皮素和芸香叶苷复配,用于驱蚊。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驱蚊液,其特征在于,主要有效成分为柚皮素和芸香叶苷。
所述的柚皮素和芸香叶苷的重量份数之比为1:30-30:1。
柚皮素和芸香叶苷重量占总重量的0.5%~5%。
本发明通过将柚皮素和芸香叶苷复配,发现其具有很好的驱蚊效果,特别是在柚皮素和芸香叶苷的重量份数之比为10:1时,其驱蚊效果非常的明显,而且毒性小,健康环保,其在用量较小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驱蚊时间。
具体实施方式
驱蚊功能驱避功效参照国家标准GBT13917.9-2009《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第9部分:驱避剂》的方法进行,
具体测试方法如下:
测试蚊虫:敏感白纹伊蚊,羽化2~6天未吸血的雌蚊成虫。
测试环境:温度(25±1)℃,相对湿度(65±10)%。
测试蚊笼:长400mm×宽300mm×高300mm。
测试方法:
攻击力试验:
蚊笼内放入200只试虫,测试人员手背暴露30mm×30mm皮肤,其余部分严密遮蔽。将手伸入蚊笼中停留2min,密切观察,发现蚊虫停落,在其口器将刺入皮肤前抖动手臂将其驱离,记为1只试虫停落。前来停落的试虫>30只的测试人员和试虫为攻击力合格,此人及此笼蚊虫可用于驱避试验。
驱避试验:
选择10名攻击力合格的测试人员(男女各半,且试验前和试验期间不饮酒、茶或咖啡,不应使用含香精类的产品),在其双手手背各画出50mm×50mm的皮肤面积,其中一只手按特定的剂量均匀涂抹待测样品,暴露其中的40mm×40mm皮肤,严密遮蔽其余部分,另一只手为空白对照。涂抹测试样品后1h,将手伸入攻击力合格的蚊虫笼中2min,观察有无蚊虫前来停落吸血。之后每间隔1h测试一次,实验组只要有1只蚊虫前来吸血即判作驱避剂失效。记录驱避剂的有效保护时间(h)。每次对照手先做对照试验,攻击力合格的试虫可继续试验,试虫攻击力不合格则需要更换合格试虫进行试验。
测试结果统计:
将测试样品对10名受试者的有效保护时间相加,取其平均数作为该样品的有效保护时间(h)。
结果如下表所示: A为柚皮素,B为芸香叶苷。
实验数据可以看出,单一的柚皮素、芸香叶苷具有一定的驱蚊效果,但效果不是很显著,其在2.5mg/cm2的涂抹基础上,仅仅具有0.3和0.5小时的有效保护时间,柚皮素、芸香叶苷混合具有一定的提成,提成一倍左右,然而柚皮素: 芸香叶苷在10:1的比例下,其在2.5mg/cm2的涂抹基础上达到了6.5小时,即使在0.5mg/cm2的涂抹基础上也达到了4.4小时,趋避蚊虫的保护时间非常的惊人,可见,柚皮素与芸香叶苷在10:1的比例下对于蚊虫驱避达到了惊人的协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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