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设备及其曲面显示屏在审
申请号: | 201810381049.4 | 申请日: | 2018-04-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0401742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1-01 |
发明(设计)人: | 肖军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威世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0 | 代理人: | 贾凤涛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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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主体 曲面显示屏 背面 电子设备 侧面 首尾相连 弯折设置 相背设置 一体延伸 屏显示 申请 一体化 | ||
1.一种曲面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曲面显示屏包括:依次首尾相连的正面显示主体、连接显示主体以及背面显示主体,所述正面显示主体与所述背面显示主体相背设置;所述正面显示主体的与所述连接显示主体连接侧的相邻两侧中的至少一侧设有一体延伸的第一侧面显示主体,所述第一侧面显示主体朝向所述背面显示主体弯折设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曲面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侧面显示主体的展开状态呈梯形结构,梯形结构的第一侧面显示主体的下底边与所述正面显示主体一体延伸设置,梯形结构的第一侧面显示主体的上底边朝向所述背面显示主体弯折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曲面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侧面显示主体的展开状态呈等腰梯形梯形结构,所述第一侧面显示主体朝向所述背面显示主体弯折设置,以在等腰梯形梯形结构的两腰边位置形成第一圆角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曲面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背面显示主体的与所述连接显示主体连接侧的相邻两侧中的至少一侧设有一体延伸的第二侧面显示主体,所述第二侧面显示主体朝向所述正面显示主体弯折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曲面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侧面显示主体与所述第二侧面显示主体呈对称结构,并在侧面中心位置对接,以共同形成完整结构的曲面显示屏的侧面显示主体。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曲面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侧面显示主体的展开状态呈梯形结构,梯形结构的第二侧面显示主体的下底边与所述背面显示主体一体延伸设置,梯形结构的第二侧面显示主体的上底边朝向所述正面显示主体弯折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曲面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侧面显示主体的展开状态呈与所述第二侧面显示主体相同的等腰梯形梯形结构,所述第二侧面显示主体朝向所述正面显示主体弯折设置,以在等腰梯形梯形结构的两腰边位置形成第二圆角结构。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曲面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正面显示主体、所述连接显示主体、所述背面显示主体、所述第一侧面显示主体以及所述第二侧面显示主体通过一体弯折成型。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曲面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正面显示主体和所述背面显示主体为平面结构;所述连接显示主体、所述第一侧面显示主体以及所述第二侧面显示主体均为曲面结构。
10.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包括:
曲面显示屏,包括依次首尾相连的正面显示主体、连接显示主体以及背面显示主体,所述正面显示主体与所述背面显示主体相背设置;所述正面显示主体的与所述连接显示主体连接侧的相邻两侧中的至少一侧设有一体延伸的第一侧面显示主体,所述第一侧面显示主体朝向所述背面显示主体弯折设置;所述正面显示主体、所述连接显示主体、所述背面显示主体以及所述第一侧面显示主体共同形成一容置空间;
主板组件,设置于所述容置空间内并与所述曲面显示屏电信号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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