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超高连体群塔外框结构的施工装置及施工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810389443.2 | 申请日: | 2018-04-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8412187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8-17 |
发明(设计)人: | 汪小林;黄轶;张铭;翁亮;韩旭;周红兵;孔德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G3/28 | 分类号: | E04G3/28;E04G5/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0126 上海市浦东新区***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架体主体 外伸构件 外框结构 施工装置 附墙装置 楼板 施工 导向架 连体 浇筑 冲突 建筑施工设备 可拆卸式连接 提升脚手架 竖向固定 整体提升 逐层施工 脚手架 防护网 结构层 就位 复原 围合 拆除 重复 | ||
本发明的一种超高连体群塔外框结构的施工装置及施工方法,涉及建筑施工设备技术领域。针对现有提升脚手架与外伸构件相冲突,导致脚手架无法按照正常工序进行整体提升的问题。它包括围合于外框结构外侧的架体主体,竖向固定于架体主体内侧的导向架;两端分别与已浇筑楼板和导向架可拆卸式连接的附墙装置,及外防护网。施工方法:架体主体第n次提升后施工装置位于伸构件底部;提前拆除架体主体上与外伸构件相冲突的构件,架体主体提升就位后通过附墙装置连接于已浇筑楼板,复原架体主体中与外伸构件不相冲突的构件,完成第n+1次提升,施工外框结构第N层;如此重复直至架体主体越过外伸构件,同时逐层施工外伸构件所在各结构层。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建筑施工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超高连体群塔外框结构施工装置及施工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超高层建筑在国内发展迅速,功能与外形均日趋复杂,超高连体群塔结构就是其中一类建筑,刚性连接的超高连体群塔不仅在结构受力上具有塔楼结构相互支撑的作用,同时具备互联互通,便于消防组织等功能。
根据超高连体群塔结构施工顺序先后可初步分为三种主要施工方法:一为群塔结构单独施工,而后利用整体提升方法施工连体结构;二为群塔结构先行施工,连体结构采用高空悬臂拼装方法施工;三为群塔结构先行施工,待施工至连体结构高度时搭设高空拼接胎架,进行连体结构的安装。其中,上述第一种施工方法,根据设计与施工需求在先期施工的群塔结构外框柱节点上需提前预留大量外伸钢牛腿,便于后期与钢连廊的连接,预留的外伸钢牛腿跨越楼层较多,而且,连体结构下部楼层往往兼具结构转换层的作用,因此其层高较高。
对于预留有大量大尺寸外伸钢牛腿且具有连续大层高的超高连体群塔的复杂外框结构,通常采用悬挑脚手架或者提升脚手架进行施工,然而,利用悬挑脚手架施工时,上部脚手架被外伸钢牛腿多次竖向隔断,难以形成整体,且需多次高空拆卸,施工风险大;利用提升脚手架施工时,由于被外框结构的外伸钢牛腿隔断,提升脚手架被分割成多个分块,结构整体性差,且提升脚手架被隔断部分临时搭设外脚手及防护,存在施工风险大等不足;而且,超高连体群塔结构常设有连续大层高楼层,当层高超过提升脚手架最大悬臂高度时,提升脚手架无法正常附墙,以上两点均会导致提升脚手架无法按照正常工序进行整体提升。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提升脚手架与超高连体群塔结构上外伸构件相干涉与冲突,以及连续大层高楼层无法满足提升脚手架悬臂高度的限制,导致提升脚手架无法按照正常工序进行整体提升的问题,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超高连体群塔外框结构施工装置及施工方法,对架体主体的与外伸构件相冲突的部位实施局部有序拆除与补缺,而且通过增设可拆卸的附墙装置将架体主体稳定连接于外框结构的已浇筑楼板,从而实现架体主体整体提升的同时安全、高效地越过外伸构件。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超高连体群塔外框结构的施工装置,它包括:架体主体,其围合于所述超高连体群塔外框结构外侧,它是由多个竖杆、横杆和斜杆相互连接而成并具有多层走道板的架体;多个导向架,其竖向固定于所述架体主体内侧;多个附墙装置,其一端与所述超高连体群塔外框结构的已浇筑楼板可拆卸式连接,另一端与所述导向架可拆卸式连接,以及外防护网,其安装于所述架体主体的外侧。
优选的,所述导向架包括一对平行且间隔设置的定位导轨,其通过垂直设置于两者之间的若干连杆一固接为一体;一根竖向设置的连接杆,所述连接杆的一侧固接于所述架体主体;一连接桁架,其设置于所述定位导轨与所述连接杆之间,所述连接桁架为由多根连杆二构成的具有三角形单元的空间结构,所述连接桁架的一侧与所述连接杆固接,其另一侧垂直固接于所述连杆一的中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未经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0389443.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