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手机摄像镜头在审
申请号: | 201810394237.0 | 申请日: | 2018-04-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8388007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8-10 |
发明(设计)人: | 朱佳巍;习宇;王晓飞;马盼盼;净晓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山市众盈光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13/00 | 分类号: | G02B13/00;G02B1/04 |
代理公司: | 中山市科创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11 | 代理人: | 谢自安 |
地址: | 52840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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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透镜 非球面 物侧面 像侧面 凹面 凸面 手机摄像镜头 负透镜 正透镜 芯片保护玻璃 高阶像差 角度增大 焦距 光焦度 滤光片 视场角 减小 物面 像面 校正 总长 | ||
1.一种手机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由物面至像面(S13)依次设有第一透镜(E1)、第二透镜(E2)、第三透镜(E3)、第四透镜(E4)、滤光片(E5)、芯片保护玻璃(E6);
所述第一透镜(E1)为正透镜,材质为塑胶材质,焦距满足0.36<f1/f<1.25;其物侧面为凸面,且为非球面,像侧面为凸面,且为非球面;
所述第二透镜(E2)为负透镜,材质为塑胶材质,焦距满足-2.16<f2/f<-1.22;其物侧面为凹面,且为非球面,像侧面为凹面,且为非球面;
所述第三透镜(E3)为正透镜,材质为塑胶材质,焦距满足0.237<f3/f<1.359;其物侧面为凹面,且为非球面,像侧面为凸面,且为非球面;
所述第四透镜(E4)为负透镜,材质为塑胶材质,焦距满足-1.294<f4/f<0;其物侧面为凸面,且为非球面,像侧面为凹面,且为非球面;
所述手机摄像镜头满足下列关系式:1.25<TTL/f<1.57;
其中,f1为所述第一透镜(E1)有效焦距,f2为所述第二透镜(E2)有效焦距,f3为所述第三透镜(E3)有效焦距,f4为所述第四透镜(E4)有效焦距,TTL为所述第一透镜(E1)的物侧面至像面在光轴上的距离;f为所述手机摄像镜头的有效焦距。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手机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满足以下关系式:
0.015<T12/f<0.02;
0.01<T34/f<0.015;
其中,T12为所述第一透镜(E1)和所述第二透镜(E2)在光轴上的空气间距,T34为所述第三透镜(E3)和所述第四透镜(E4)在光轴上的空气间距。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手机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E1)的物侧面与被摄物之间设有孔径光阑(STO),且满足以下关系式:0<TDS/f1<0.65;
其中,TDS为所述孔径光阑(STO)的口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手机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满足以下关系式:0.03<H1<0.05;
0.14<H2<0.17;
其中,H1为所述第二透镜(E2)物侧面非球面中心到最大有效直径处在平行于光轴方向的距离;H2为所述第二透镜(E2)像侧面非球面中心到最大有效直径处在平行于光轴方向的距离。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手机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满足以下关系式:0.025<AAD<0.04;
当DI<0.8*MDI时,0.025<OAD<0.38;
TTL<4;
70°<FOV<80°;
其中,AAD为所述第三透镜(E3)与第四透镜(E4)在光轴上的空气间距,OAD为第三透镜(E3)与第四透镜(E4)在平行于光轴而非光轴的直线上的空气间距,DI为第三透镜(E3)靠近像侧面非球面垂直于光轴方向的直径,MDI为最大有效直径,FOV为所述手机摄像镜头最大视场角。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手机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满足以下关系式:0<T3-T1<0.11;
0<T4-T2<0.06;
其中,T1为第一透镜(E1)物侧面表面至第一透镜(E1)像侧面表面在光轴上的距离,T2为第二透镜(E2)物侧面表面至第二透镜(E2)像侧面表面在光轴上的距离,T3为第三透镜(E3)物侧面表面至第三透镜(E3)像侧面表面在光轴上的距离,T4为第四透镜(E4)物侧面表面至第四透镜(E4)像侧面表面在光轴上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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