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消除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物质的空气净化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10401038.8 | 申请日: | 2018-04-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8613260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11 |
发明(设计)人: | 叶丽萍;张磊;罗勇;郭潞阳;杨维成;夏克;黄金花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4F3/16 | 分类号: | F24F3/16;F24F11/77;F24F13/28;F24F110/65;F24F110/66;F24F110/74 |
代理公司: | 上海科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25 | 代理人: | 蒋亮珠 |
地址: | 200062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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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消除 挥发性 有机物 异味 物质 空气净化 装置 | ||
1.一种消除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物质的空气净化装置,包括外壳(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壳(1)内设有两条风道:主风道和副风道,所述的主风道包括依次设置的主进风口(9)、粗过滤网(2)、粗效过滤组件(3)、催化净化组件(4)、主风扇(5)、出口过滤网(6)和主出风口(10);
所述的副风道包括依次设置的副进风口(11)、离子发生器(8)和副出风口(12),其中副进风口(11)位于所述主出风口(10)处,副出风口(12)位于所述粗效过滤组件(3)与催化净化组件(4)之间;
净化过程发生在主风道内,在主风扇(5)的作用下,含有有机无机污染或异味物质的空气依次通过粗过滤网(2)、粗效过滤组件(3),空气中的颗粒污染物、灰尘被除去;离子发生器(8)产生的强氧化性物质进入主风道与污染空气混合进入催化净化组件(4),强氧化性物质在催化净化组件(4)内将有机无机污染或异味物质降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同时催化剂完全消除残余的臭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消除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物质的空气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副风道内还设有副风扇(7),副风扇(7)设置在离子发生器(8)后,通过副风扇(7)将主出风口(10)处的洁净空气吸入离子发生器(8)。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消除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物质的空气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催化净化组件(4)由铬铁材料框架、无纺布过滤网、催化净化材料构成,其中催化净化材料为具有降解有机无机污染物或异味物质能力的超细多孔复合材料。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消除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物质的空气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催化净化材料包括改性的负载有金属和/或过渡金属氧化物的分子筛和/或活性炭,孔径为0.4-5nm。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消除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物质的空气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有机无机污染物包括甲醛、苯类、酮类、酯类或硫化氢,所述的分子筛和/或活性炭负载的金属包括铜、锰、铁、铂或钯;超细多孔复合材料催化臭氧将有机无机污染或异味物质降解为无害地二氧化碳与水,同时将多余的臭氧转化为无害的氧气,避免二次污染。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消除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物质的空气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催化净化组件(4)以插槽的方式同外壳(1)组合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消除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物质的空气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副风道用于为产生强氧化性物质的离子发生器(8)提供气体来源,该气体为主风道内净化过程所净化了的洁净空气,不包含有机无机污染物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消除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物质的空气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空气净化装置通过外接电源或内置可续电电池进行供电,其中电源的电压为9V、12V、24V或220V;
供电系统通过连接点烟器进行供电或由内置可充电电池供电。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消除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物质的空气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空气净化装置还包括污染物浓度检测器和控制系统,所述的污染物浓度检测器包括甲醛检测器、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器或臭氧检测器,所述的控制系统用于控制离子发生器(8)的发生强度和风扇的转速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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