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鞍乘型电动车辆有效
申请号: | 201810412823.3 | 申请日: | 2018-05-03 |
公开(公告)号: | CN110435798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28 |
发明(设计)人: | 森川雄一郎;渡部诚多;刘泽云;徐立凯;钱琼;宋超;唐樱;宦梅 | 申请(专利权)人: |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2K11/00 | 分类号: | B62K11/00;B62K1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黄纶伟;欧阳柳青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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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鞍乘型 电动 车辆 | ||
1.一种鞍乘型电动车辆(1),其在操纵前轮(WF)的转向手柄(2)与座椅(26)之间设置有供乘员放置脚的低地板(15),并且,利用被从电池(B)供给电力的马达(M)驱动后轮(WR),
所述鞍乘型电动车辆(1)的特征在于,其具备:
主车架(F2),其从前立管(F1)向车体后下方延伸,所述前立管(F1)以转动自如的方式枢转支承所述转向手柄(2);左右一对下车架(F3),它们与该主车架(F2)连结,在所述低地板(15)的下方向车体后方延伸;左右一对后车架(F11),它们与该下车架(F3)相连,并向车体后上方延伸;以及摇臂枢轴(38),其枢转支承摇臂(45)的前端部,所述摇臂(45)以旋转自如的方式枢转支承所述后轮(WR),
所述马达(M)被配置在所述后轮(WR)的附近,
所述电池(B)被配置在所述左右一对下车架(F3)之间,
控制向所述马达(M)供给的电力的动力控制单元(50)被配置在比所述电池(B)靠车体后方侧的位置,
对所述摇臂(45)的摆动动作施加衰减力的后减振器(70)在车体前后方向上被配置在所述电池(B)与所述动力控制单元(50)之间,
从车体后方看到的尾灯(60)被配置在比所述后轮(WR)的车轴(23)靠车体前方的位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鞍乘型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动力控制单元(50)和所述后减振器(70)的上方配置有收纳箱(80),所述收纳箱(80)在所述座椅(26)的下部形成收纳空间(81),
尾灯(60)被配置为接近所述收纳箱(80)的后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鞍乘型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尾灯(60)的车体前方,配置有所述电池(B)、所述后减振器(70)以及所述动力控制单元(50)。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鞍乘型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后车架(F11)的后端部(71)位于比所述尾灯(60)靠车体前方的位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鞍乘型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摇臂(45)是按压相对于铅直方向向车体后方侧倾斜的后减振器(70)的悬臂式,
所述后减振器(70)的车体前方侧的枢转支承部(70a)被配置为接近所述电池(B)的车体后方侧。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鞍乘型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从车体侧面观察,所述电池(B)被配置在比所述座椅(26)的前端部(26a)靠前方的位置。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鞍乘型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座椅(26)构成为覆盖所述收纳箱(80)的上部并能够以车体前方侧为轴进行开闭的盖,
将所述座椅(26)保持为闭合状态的座椅锁扣机构(90)被配置在所述收纳箱(80)的背面部,
所述尾灯(60)由所述座椅锁扣机构(90)支承。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鞍乘型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座椅(26)的后端部(26d)位于比所述尾灯(60)靠车体后方的位置。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鞍乘型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从车体侧面观察,覆盖所述后车架(F11)的车宽方向外侧的后罩(27)的后端缘(27a)形成为沿着所述后车架(F11)倾斜的形状,
所述尾灯(60)的后端面具有指向大致铅直方向的纵长形状,
从车体侧面观察,构成为所述后罩(27)的后端缘(27a)与所述尾灯(60)的后端面相连。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鞍乘型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马达(M)是与所述后轮(WR)的车轴(23)同轴配置的轮毂马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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