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药店销售时智能判断效期药品的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810422441.9 | 申请日: | 2018-05-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8596639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28 |
发明(设计)人: | 陈林;张来卿;庞严冬 | 申请(专利权)人: | 珠海横琴盛达兆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0 | 分类号: | G06Q30/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9031 广东省珠海***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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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收银 智能判断 效期 有效期 销售 提示 后台数据库 药品有效期 平台技术 商品销售 时间比较 收银系统 药品条码 页面使用 条码 算法 过期 替换 扫描 统一 | ||
1.一种基于药店销售时智能判断效期药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收银员扫描药品条码准备添加到销售表格中时,从后台数据库中根据条码获取药品的有效期;在前端页面使用一定的算法,把不同格式的有效期统一替换为同一种格式,然后进行与当前时间比较,如果药品有效期在三个月以内的,提示收银员是否继续销售;如果不在有效期内,则提示收银员此药已过期,禁止销售;从而解决了基于药店收银系统上效期商品销售没有智能判断的问题;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药店收银系统实现销售时智能判断效期药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药品有效期在三个月内,则提示药品快过期;如果过期了,禁止销售。
2.所述的方法具体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一、收银员打开收银页面,扫描药品条码准备添加到销售表格中;
步骤二、从后台数据库中根据条码获取药品的有效期;
步骤三、在前端页面使用一定的算法,把不同格式的效期统一替换为同一种格式;
步骤四、与当前时间比较,如果药品有效期在三个月以内的,提示收银员是否继续销售;如果不在有效期内,则提示收银员此药已过期,禁止销售;
步骤五、如果允许销售,添加到销售表格,否则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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