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产业互联网平台的交易合同智能处理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810435095.8 | 申请日: | 2018-04-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8985702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11 |
发明(设计)人: | 刘长春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汇思诺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10/10 | 分类号: | G06Q10/10;G06Q30/0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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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园区 互联网平台 交易合同 智能处理系统 服务中心 管理中心 基础支撑 合同 公共数据平台 共享服务平台 呼叫中心平台 物业管理平台 资源管理平台 产业趋势 电子合同 订单模块 分析平台 服务大厅 核心信息 合同处理 交易平台 培训平台 社交互动 数据中心 选项内容 自动生成 大数据 供应商 原物 固化 报价 协同 客户 应用 分析 | ||
1.一种产业互联网平台的交易合同智能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基础支撑中心至少包括:公共数据平台、运营管理平台、安全管理平台、趋势分析平台;园区管理中心至少包括:原物政务服务大厅、招商物业管理平台、园区资源管理平台以及园区社交互动平台;园区服务中心包括:共享服务平台、人才培训平台、创新交易平台、呼叫中心平台;产业大数据中心包括:产业大数据分析平台、以及产业趋势分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业互联网平台的交易合同智能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报价订单模块和条款模块,所述报价订单模块和条款模块分别与所述基础支撑中心、所述园区管理中心、所述园区服务中心、所述产业大数据中心相连,用于获取核心信息以及进行合同处理形成合同。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产业互联网平台的交易合同智能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还设立有智慧园区体验示范中心。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产业互联网平台的交易合同智能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报价订单模块包括:所述需求订单模块、所述服务订单模块和所述支付模块顺次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产业互联网平台的交易合同智能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基础支撑中心、所述园区管理中心、所述园区服务中心、所述产业大数据中心分别与平台管理相连。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产业互联网平台的交易合同智能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平台管理还可以包括企业管理模块、企业供应商模块和企业客户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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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6Q 专门适用于行政、商业、金融、管理、监督或预测目的的数据处理系统或方法;其他类目不包含的专门适用于行政、商业、金融、管理、监督或预测目的的处理系统或方法
G06Q10-00 行政;管理
G06Q10-02 .预定,例如用于门票、服务或事件的
G06Q10-04 .预测或优化,例如线性规划、“旅行商问题”或“下料问题”
G06Q10-06 .资源、工作流、人员或项目管理,例如组织、规划、调度或分配时间、人员或机器资源;企业规划;组织模型
G06Q10-08 .物流,例如仓储、装货、配送或运输;存货或库存管理,例如订货、采购或平衡订单
G06Q10-10 .办公自动化,例如电子邮件或群件的计算机辅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