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互联网法院电子证据存储、管理与应用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810439733.3 | 申请日: | 2018-05-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8648107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0-12 |
发明(设计)人: | 徐敏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安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50/18 | 分类号: | G06Q50/18 |
代理公司: | 浙江英普律师事务所 33238 | 代理人: | 陈小良 |
地址: | 310011 浙江省杭州市拱***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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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证据 数据传输 互联网 庭审 互联网业务系统 公正系统 金融系统 应用系统 第三方 存储 多媒体处理模块 公证系统 管理系统 法院 多媒体 备案 查询 管理 监管 司法 | ||
1.一种互联网法院电子证据存储、管理与应用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电子证据系统,所述电子证据系统分别与互联网业务系统、互联网金融系统、互联网存证系统相连接,所述互联网业务系统、互联网金融系统、互联网存证系统的数据传输到电子证据系统中,电子证据系统与网上庭审系统、公证系统以及备案系统相连接;电子证据系统中的数据传输到网上庭审系统中,网上庭审系统的数据传输到电子证据系统中,电子证据系统中的数据传输到公正系统中,公正系统的数据传输到电子证据系统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联网法院电子证据存储、管理与应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证据系统包括对外接口模块和其他模块,所述对外接口模块与数个第三方介入者相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联网法院电子证据存储、管理与应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对外接口模块与接入者管理模块、系统管理模块相连接,所述接入者管理模块、系统管理模块与处理流程引擎模块相连接;所述处理流程引擎模块还分别与证据管理模块和证据池管理模块相连接;所述证据管理模块与多媒体处理模块相连接,所述证据池管理模块与多媒体查看模块相连接;所述多媒体处理模块和多媒体查看模块分别与数据固化模块、分布式存储系统以及链式存储模块相连接;分布式存储系统分别与数据固化模块、链式存储模块相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联网法院电子证据存储、管理与应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入者管理模块通过对外接口模块与平台所有接入者相连接,实现对平台所有接入者的账户进行创建、修改、配置、删除与管理;所述系统管理模块包括系统的后台配置、流程管理、数据统计与审计管理方面;所述接入者管理模块包括电子证据存证接入者系统、电子证据使用接入者系统以及平台上传通道系统;所述平台上传通道系统能够供诉讼当事人将线下证据上传到电子证据平台转化为电子证据存储和应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互联网法院电子证据存储、管理与应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证据存证接入者系统包括公文电子证据接入者和私文电子证据接入者。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互联网法院电子证据存储、管理与应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证据使用接入者系统包括网上庭审平台和监管平台。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联网法院电子证据存储、管理与应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流程引擎模块与接入者管理模块相连接,用于实现对所有第三方接入者数据的处理管理框架的管理,以数据流形式处理各种类型的电子证据的接入请求;所述证据管理模块与处理流程引擎模块相连接,用于电子证据的固化、存储、关联、查询与管理;所述证据池管理模块与处理流程引擎模块相连接,将若干有关联的电子证据作为证据池进行管理,能够关联司法领域的案件与网上诉讼系统。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联网法院电子证据存储、管理与应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媒体处理模块与证据管理模块相连接,用于对文本、PDF文档、HTML页面、图片、音视频多媒体的处理;所述多媒体查看模块对文本、PDF文档、HTML页面、图片、音视频多媒体的查看与预览,设有数字水印技术;所述数据固化模块与多媒体处理模块和多媒体查看模块相连接,用于为多媒体处理模块和多媒体查看模块提供数据支持,通过信息安全技术将电子数据固化,防止数据被非法篡改与破坏。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联网法院电子证据存储、管理与应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布式存储系统与多媒体处理模块和多媒体查看模块相连接,用于为多媒体处理模块和多媒体查看模块提供数据支持,通过分布式技术将电子证据存储在多个存储系统,能够满足大容量与高并发的访问需求,同时满足数据冗余备份等需求。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联网法院电子证据存储、管理与应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链式存储模块与多媒体处理模块和多媒体查看模块相连接,用于为多媒体处理模块和多媒体查看模块提供数据支持,通过多维的链式关联,将所有数据进行前后与交叉连接,从而任何数据都不可以进行修改或者非法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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