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挡雨遮阳好的节能环保共享型电动车有效
申请号: | 201810452995.3 | 申请日: | 2018-05-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8674223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11 |
发明(设计)人: | 林其才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三龙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L50/60 | 分类号: | B60L50/60;B60L53/18;B60L53/16;B60J3/00 |
代理公司: | 泉州市潭思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21 | 代理人: | 林丽英 |
地址: | 363000 福建***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遮阳 节能 环保 共享 电动车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挡雨遮阳好的节能环保共享型电动车,包括挡雨遮阳机构,所述挡雨遮阳机构具有安装板,安装板的上端固定连接有盒体,盒体的一侧设有伺服电机,伺服电机安装在安装板的上端,盒体内设有第一挡板和第二挡板,第一挡板与盒体的内顶面滑动连接,第二挡板与盒体的内底面滑动连接,盒体内设有第一转轴和第二转轴,第一转轴与第二转轴分别位于盒体内的左右两侧,第一转轴上同轴固定连接有第一齿轮,第一挡板的下端设有与第一齿轮相啮合的第一齿条,第二转轴上同轴固定连接有第二齿轮,第二挡板的上端设有与第二齿轮相啮合的第二齿条。本发明可以改善观光车上的乘客在恶劣天气下的乘车体验,提高舒适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挡雨遮阳好的节能环保共享型电动车。
背景技术
电动观光车又叫观光电动车,属于区域用电动车的一种。电动观光车采用蓄电池供电驱动方式,本身不排放污染大气的有害气体,只需蓄电池充电即可使用,由于电厂大多建于远离人口密集的城市,对人类伤害较少,而且电厂是固定不动的,集中的排放,清除各种有害排放物较容易。现有的电动观光车为了方便乘客观看,通常未设置门窗,具有较开阔的视野,但是这也使电动观光车挡雨遮阳的能力较差,使乘客在恶劣天气下的乘车体验较差。
另外,目前随着共享经济的日益盛行,共享所带来的一些细节问题也正要被厂家一一去解决,比如在电动车充电过程中,由于共享电动车不是使用者的私产,其对共享电动车的爱护相对弱一些,又同时由于电动车充电时间较长,共享电动车的用户经常会因为疏忽,时常会发生忘记将充电插头拔下而贸然开动汽车,如此会造成车辆或充电装置损坏,这给共享电动车的推广带来了一些困扰。
为此,我们提出来一种挡雨遮阳好的节能环保共享型电动车解决上述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电动观光车挡雨遮阳能力较差的问题,而提出的一种挡雨遮阳好的节能环保共享型电动车,并确保共享电动车具体实现时的安全性。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挡雨遮阳好的节能环保共享型电动车,包括挡雨遮阳机构,所述挡雨遮阳机构具有安装板,所述安装板的上端固定连接有盒体,所述盒体的一侧设有伺服电机,所述伺服电机安装在安装板的上端,所述盒体内设有第一挡板和第二挡板,所述第一挡板与盒体的内顶面滑动连接,所述第二挡板与盒体的内底面滑动连接,所述盒体内设有第一转轴和第二转轴,所述第一转轴与第二转轴分别位于盒体内的左右两侧,所述第一转轴上同轴固定连接有第一齿轮,所述第一挡板的下端设有与第一齿轮相啮合的第一齿条,所述第二转轴上同轴固定连接有第二齿轮,所述第二挡板的上端设有与第二齿轮相啮合的第二齿条,所述第一转轴的一端与盒体的内侧壁转动连接,所述第一转轴的另一端贯穿盒体并同轴固定连接有第一蜗轮,所述第二转轴的一端与盒体的内侧壁转动连接,所述第二转轴的另一端贯穿盒体并同轴固定连接有第二蜗轮,所述盒体的外侧壁上安装有蜗杆,所述第一蜗轮和第二蜗轮均与蜗杆相啮合,所述蜗杆与伺服电机之间通过传动机构传动连接,所述第一挡板和第二挡板的上端均设有弹性遮雨布;
所述电动车还包括用于对蓄电池进行充电的充电装置,所述充电装置包括卷收机构、电缆、充电头和充电座,所述电缆绕设在卷收机构上,所述卷收机构对电缆形成一个用于使电缆实现自动收卷的收卷力;所述充电头具有滑动板、滑轮、第一电极和第二电极,所述滑动板和滑轮由绝缘材料制成,所述第一电极和所述第二电极竖直对称布置于电缆两侧并通过电缆而与蓄电池电连接;所述充电座采用绝缘材料制成并固定在充电站上,所述充电座中部形成有可供电缆自由滑动的电缆通道,所述充电座内侧形成有与所述滑轮对应的第一滑槽,所述第一滑槽上形成有深度大于第一滑槽的第二滑槽,所述充电座内侧与第二滑槽对应位置设置有与第一电极和第二电极分别对应的第一导电条和第二导电条;所述充电座在第一滑槽和第二滑槽的两侧还均形成有可供充电头脱离所述充电座的限制的充电出口。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福建三龙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未经福建三龙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0452995.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