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光学镜头有效
申请号: | 201810454012.X | 申请日: | 2018-05-14 |
公开(公告)号: | CN110488471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22 |
发明(设计)人: | 王东方;李慧敏;姚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舜宇车载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13/18 | 分类号: | G02B13/18;G02B13/06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04 | 代理人: | 王达佐;王艳春 |
地址: | 315400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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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光学 镜头 | ||
1.光学镜头,其中具有光焦度的透镜的数量是六片,分别是: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第五透镜和第六透镜,所述第一透镜至所述第六透镜沿着光轴由物侧至像侧依序排列,
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透镜为具有负光焦度的弯月透镜,且其物侧面为凸面,像侧面为凹面;
所述第二透镜为具有负光焦度的弯月透镜,且其物侧面为凸面,像侧面为凹面;
所述第三透镜为具有正光焦度的弯月透镜,且其物侧面为凹面,像侧面为凸面;
所述第四透镜具有正光焦度,且其物侧面为凸面,像侧面为凸面;
所述第五透镜具有负光焦度;以及
所述第六透镜具有正光焦度,所述第五透镜与所述第六透镜相互胶合;
所述光学镜头的总焦距F与所述第三透镜的焦距F3之间满足F3/F≥1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五透镜为弯月透镜,其物侧面为凸面且其像侧面为凹面;以及
所述第六透镜的物侧面为凸面,像侧面为凸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至所述第六透镜中的至少两个透镜为玻璃镜片。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材料的折射率Nd1≥1.65。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镜头的最大视场角所对应的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的最大通光口径D、所述光学镜头的最大视场角所对应的像高h、所述光学镜头的最大视场角FOV之间满足(D*180°)/(h*FOV)≤4.500。
6.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透镜与所述第六透镜的胶合面S11的张角满足arctan(SAG(S11)/d(S11))≥40°;
其中,d(S11)是所述光学镜头的最大视场角所对应的所述胶合面的最大通光口径的半口径,SAG(S11)是所述胶合面的最大通光口径处的Sg值。
7.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的物侧面的曲率半径R5、所述第三透镜的中心厚度d5、所述第三透镜的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6之间满足1.2≤(R5-d5)/R6≤1.8。
8.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由塑料材料制成。
9.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透镜的焦距F5与所述第六透镜的焦距F6之间满足0.5≤|F6/F5|≤1.5。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第二、第三透镜组的焦距F23与第五、第六透镜组的焦距F56之间满足-2≤F23/F56≤-0.4。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镜头的光学后焦BFL与所述光学镜头的光学长度TTL之间满足BFL/TTL≥0.1。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镜头在-40℃~105℃的温度范围内,后焦偏移量≤0.02mm。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与所述第五透镜之间设置有光阑。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镜头的总焦距F与所述第六透镜的焦距F6之间满足0.55≤F6/F≤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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