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工具有效
申请号: | 201810482113.8 | 申请日: | 2013-08-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8380965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19 |
发明(设计)人: | S·D·布勃利茨;S·D·艾森哈特;惠红平;杨国建;A·M·普洛曼;M·S·斯蒂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米沃奇电动工具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D29/00 | 分类号: | B23D2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王丽娜;黄志兴 |
地址: | 美国威***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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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工具 | ||
1.一种电动工具,其包括:
外壳,其包括限定所述外壳的前端的第一部分、限定所述外壳的后端的第二部分、在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之间延伸的握持部分、从所述前端向后延伸的上表面,以及从所述后端向前延伸的下表面;所述外壳的所述第一部分具有第一纵向轴线;
马达,其位于所述外壳的所述第一部分内;
驱动机构,其联接到所述马达并且位于所述外壳的所述第一部分内;
输出元件,其在所述外壳的所述前端处联接到所述驱动机构;
电池组,其支撑在所述外壳的所述后端处并电联接到所述马达;该电池组包括限定了平面的最前边缘,以及
致动器,其可操作成选择性地给所述马达供电来驱动所述驱动机构和所述输出元件,所述致动器由所述外壳的所述握持部分支撑从而使得所述致动器在所述电池组的上方,并且该致动器的小于10%的后部在平行于所述第一纵向轴线的方向上与所述电池组的最前边缘重叠。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其中所述致动器由所述外壳支撑在所述输出元件的后下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其中,所述外壳的所述握持部分具有第二纵向轴线,并且其中所述第二纵向轴线相对于所述第一纵向轴线定向成斜角。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工具,其中所述第二纵向轴线延伸穿过所述马达并且穿过所述电池组。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工具,其中所述斜角在45度和70度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其中所述致动器由所述外壳支撑在所述驱动机构的后下方。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其中所述致动器由所述外壳支撑在所述马达的下方。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其中所述马达和所述驱动机构位于所述电池组的前上方。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其中所述电池组沿着插入轴线可连接到所述外壳的所述第二部分,并且其中所述致动器位于所述插入轴线的上方。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其中所述电动工具具有重心,并且其中所述重心位于所述致动器处。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其中所述输出元件包括具有固定刀片和可活动刀片的剪切头,并且其中所述可活动刀片联接到所述驱动机构并由所述驱动机构驱动。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其中所述电池组是18伏锂离子电动工具电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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