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轨道交通系统的无线充电系统和轨道交通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810515156.1 | 申请日: | 2018-05-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0525238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03 |
发明(设计)人: | 崔桃华;关永康;颜学刚;谢志斌;覃焕斐 | 申请(专利权)人: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L53/12 | 分类号: | B60L53/12;B60L53/38;H02J50/90;H02J50/10 |
代理公司: | 11201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黄德海<国际申请>=<国际公布>=<进入 |
地址: | 518118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轨道车辆 次级线圈 初级线圈 轨道交通系统 无线充电系统 车载控制器 长度方向移动 储能装置 定位装置 停车误差 发射装置 充电效率 检测结果 正对设置 减小 充电 传送 停车 检测 轨道 配合 | ||
1.一种用于轨道交通系统的无线充电系统,所述轨道交通系统包括轨道和沿所述轨道运行的轨道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充电系统包括:
发射装置,所述发射装置适于安装在地面或所述轨道上,所述发射装置包括初级线圈;
接收装置,所述接收装置适于设在所述轨道车辆上,所述接收装置包括次级线圈和车载控制器,所述次级线圈与所述轨道车辆的储能装置相连且与所述初级线圈配合以对所述储能装置充电,所述初级线圈和所述次级线圈中的其中一个可沿所述轨道的长度方向移动;
定位装置,所述定位装置用于检测所述轨道车辆的停车误差、并将检测结果传送至所述车载控制器,当所述轨道车辆停车时所述车载控制器控制所述初级线圈和所述次级线圈中的上述其中一个相对于所述轨道车辆沿所述轨道车辆的长度方向移动以使所述初级线圈和所述次级线圈正对设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轨道交通系统的无线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次级线圈通过传送机构可移动地设在所述轨道车辆上,所述传送机构设在所述轨道车辆上且包括:
驱动装置,所述车载控制器与所述驱动装置相连以控制所述驱动装置的运行;
传送装置,所述次级线圈固定在所述传送装置上,当所述轨道车辆停车时所述驱动装置与所述传送装置相连以驱动所述传送装置带动所述次级线圈相对于所述轨道车辆沿所述轨道车辆的长度方向移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轨道交通系统的无线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传送装置包括:
两个传送轮,两个所述传送轮可转动地设在所述轨道车辆上;
传送件,所述传送件绕设在两个所述传送轮上,所述次级线圈固定在所述传送件上,两个所述传送轮转动以通过所述传送件带动所述次级线圈移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轨道交通系统的无线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传送件为传送带或传送链。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轨道交通系统的无线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沿所述轨道的长度方向、所述次级线圈的端部与对应所述传送轮的中心轴线之间的距离分别大于或等于所述停车误差的最大值。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轨道交通系统的无线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装置为驱动电机,
所述驱动装置为一个,所述驱动装置可双向转动且与两个所述传送轮中的其中一个相连;或者,
所述驱动装置为两个,两个所述驱动装置分别与两个所述传送轮对应相连,两个所述驱动装置单向转动且运行方向相反,当两个所述驱动装置中的其中一个运行时,两个所述驱动装置中的另外一个停止运行。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轨道交通系统的无线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装置包括发射器和接收器,所述发射器和所述接收器中的其中一个设在所述轨道车辆上、另外一个安装在所述地面或所述轨道上,所述接收器接收所述发射器发出的信号、并将所述信号传递至所述车载控制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轨道交通系统的无线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装置为光栅定位装置,
所述发射器和所述接收器之间设有光栅,所述发射器发出的信号穿过所述光栅以传递至所述接收器,所述光栅具有沿所述轨道车辆的长度方向依次设置的光栅负位、光栅零位和光栅正位,所述光栅负位的刻纹形状和所述光栅正位的刻纹形状互不相同,沿所述光栅的长度方向、所述光栅负位的刻纹宽度和所述光栅正位的刻纹宽度分别逐增或逐减。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轨道交通系统的无线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初级线圈包括沿所述轨道长度方向设置的多个子初级线圈,所述次级线圈包括与多个所述子初级线圈对应设置的多个子次级线圈,所述接收器设在多个所述子初级线圈沿所述轨道车辆的行驶方向的最后一个对应设置,所述发射器设在所述轨道车辆上且与所述多个子次级线圈沿所述轨道车辆的行驶方向的最后一个对应设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0515156.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