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综合业务平台在审
申请号: | 201810548185.8 | 申请日: | 2018-05-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8764925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1-06 |
发明(设计)人: | 李沁福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沁福 |
主分类号: | G06Q20/40 | 分类号: | G06Q20/40;G06F21/62;G06F21/64;H04L29/08 |
代理公司: | 成都顶峰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24 | 代理人: | 陈钱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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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区块 综合业务平台 业务平台 技术应用领域 使用便利性 保险业务 服务业务 交易场景 业务开展 运营成本 碎片化 主区块 溯源 证件 一体化 涵盖 租赁 认证 技能 中介 资产 | ||
1.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综合业务平台,其特征在于:包括区块主链管理模块和若干个适用于不同业务的区块支链管理模块;
所述区块主链管理模块用于通过跨链协议从与区块支链管理模块对应的第二区块链中获取业务记录数据,然后根据该业务记录数据分析出业务甲方和/或业务乙方的个人征信数据,最后采用区块链方式,将获取的个人征信数据存储在第一区块链中;
所述区块支链管理模块用于在对应业务确认前接受业务甲方或业务乙方的访问,并反馈通过跨链协议从第一区块链中获取的且为业务对方的个人征信数据,然后在对应业务确认后,执行预制的智能合约,完成业务甲方与业务乙方之间的交互活动,最后采用区块链方式,将产生的业务记录数据存储在对应的第二区块链中。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综合业务平台,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交易支付模块;
所述交易支付模块用于在完成业务甲方与业务乙方之间的交互活动过程中,实现业务甲方与业务乙方之间的资金交易。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综合业务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区块支链管理模块的对应业务包括电商业务、借贷业务、众筹业务、保险业务、租赁业务、技能服务业务、证件确认业务、资产存证业务、物品溯源业务、招聘求职业务和/或婚恋中介业务。
4.如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综合业务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个人征信数据以分类方式进行存储;
当区块支链管理模块通过跨链协议从第一区块链中获取业务对方的个人征信数据时,仅许可获取与区块支链管理模块对应的业务的所需类个人征信数据。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综合业务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个人征信数据按照如下类别进行分类存储:基本类、资产类、借贷类、电商类、技能类和社交类,其中,所述基本类的个人征信数据包含身份证号、姓名和/或工作单位信息,所述资产类的个人征信数据包含动产信息、不动产信息和/或收入证明信息,所述借贷类的个人征信数据包含信用卡总额度、信用卡已用额度、抵押信用贷款总额和/或历史逾期记录信息,所述电商类的个人征信数据包含历史交易记录信息和/或历史交易评价信息,所述技能类的个人征信数据包含历史从业记录信息和/或从业资格信息,所述社交类的个人征信数据包含历史社交记录信息。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综合业务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区块主链管理模块还用于通过公钥/私钥对方式验证来访的交易甲方或交易乙方是否合法,并在验证合法后许可访问者补充己方的个人征信数据。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综合业务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区块支链管理模块还用于通过公钥/私钥对方式验证来访的交易甲方或交易乙方是否合法,并在验证合法后许可反馈通过跨链协议从第一区块链中获取的且为业务对方的个人征信数据。
8.如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综合业务平台,其特征在于:在验证来访的交易甲方或交易乙方是否合法的过程中,还通过人脸识别、声纹识别或指纹识别方式验证访问者的合法性。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综合业务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区块链为公有链。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综合业务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区块链为公有链、私有链和联盟链中的任意一种或它们的任意组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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