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停车收费方法及装置、电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810552839.4 | 申请日: | 2018-05-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8805995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04 |
发明(设计)人: | 蒋国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B15/02 | 分类号: | G07B15/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思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15 | 代理人: | 林祥 |
地址: | 英属开曼群岛大开***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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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停车 收费 方法 装置 电子设备 | ||
1.一种停车收费方法,应用于停车场的停车收费系统;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停车位处的已停靠车辆的车辆信息,所述车辆信息在支付平台上存在对应的用户账户;
通过所述停车收费系统在区块链上对应的第一区块链节点,向所述区块链上发布车辆停靠记录,所述车辆停靠记录包含所述已停靠车辆在所述停车位上的停靠时长;
每当所述停靠时长达到第一预设时长时,基于所述车辆停靠记录实施与所述支付平台相关的资产转移操作,以收取对应于所述第一预设时长的资产,包括:每当所述停靠时长达到第一预设时长时,通过所述第一区块链节点发起用于资产转移的合约操作,所述合约操作的生效条件包括停靠时长达到所述第一预设时长;在所述合约操作生效后,通过所述第一区块链节点接收所述支付平台在所述区块链上对应的第二区块链节点转移的对应于所述第一预设时长的区块链资产;其中,与所述区块链资产等价的链外资产被所述支付平台从所述用户账户中扣除。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获取停车位处的已停靠车辆的车辆信息,包括:
通过与所述停车收费系统相关联的第一物联网设备,在所述停车位处实施信息获取操作;
根据所述第一物联网设备获取到的信息,确定所述已停靠车辆的车辆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所述第一物联网设备被专用于所述停车位;或者,所述第一物联网设备被同时用于所述停车位和至少一个其他停车位。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所述第一物联网设备包括以下至少之一:监控设备、RFID阅读器、蓝牙设备、光学传感器、信号接收器。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所述通过与所述停车收费系统相关联的第一物联网设备,在所述停车位处实施信息获取操作,包括:
通过所述第一物联网设备确定所述停车位处存在已停靠车辆时,进一步通过所述第一物联网设备对所述已停靠车辆实施信息获取操作;
或者,通过与所述停车收费系统相关联的第二物联网设备确定所述停车位处存在已停靠车辆时,进一步通过所述第一物联网设备对所述已停靠车辆实施信息获取操作。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每当所述停靠时长达到第一预设时长时,基于所述车辆停靠记录实施与所述支付平台相关的资产转移操作,包括:
每当所述停靠时长达到第一预设时长时,向所述支付平台发起针对所述车辆信息的资产收取请求,所述资产收取请求中包含所述车辆停靠记录的标识;
收取所述支付平台从所述用户账户转移的资产;或者,在未超出所述用户账户的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收取所述支付平台转移的与所述用户账户相关的授信资产。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每当所述停靠时长达到第一预设时长时,基于所述车辆停靠记录实施与所述支付平台相关的资产转移操作,包括:
当所述停靠时长达到第一预设时长时,基于所述车辆停靠记录实施与所述支付平台相关的资产转移操作;
在收取对应于所述第一预设时长的资产后,对所述停靠时长进行复位,以重新计算所述停靠时长。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车辆停靠记录还包含所述已停靠车辆在所述停车位所处的停车场地内的总停靠时长,以使对应于所述第一预设时长的资产符合所述总停靠时长所处的时长区间对应的收费标准。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已停靠车辆驶离所述停车位时,对所述总停靠时长进行复位;
或者,当所述已停靠车辆驶离所述停车位,且第二预设时长内未停靠于所述停车场地内的任何停车位时,对所述总停靠时长进行复位;
或者,当所述已停靠车辆驶离所述停车场地时,对所述总停靠时长进行复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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