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共享经济的虚拟物品共享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810561602.2 | 申请日: | 2018-06-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8694651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0-23 |
发明(设计)人: | 杨哲 | 申请(专利权)人: | 太仓迪米克斯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G06Q30/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仲龙腾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548 | 代理人: | 李静 |
地址: | 215400 江苏省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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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虚拟物品 共享 共享系统 存储单元 获取单元 评价单元 存储用户 个人资料 用户上传 用户推荐 完整度 筛选 智能 | ||
1.一种基于共享经济的虚拟物品共享系统,包括获取单元、存储单元、识别单元、评价单元、租借单元和推荐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单元用于用户上传个人资料、共享的产品和需求的用品,所述存储单元用于存储用户的虚拟物品和个人的数据,所述识别单元用于识别共享虚拟物品的完整度和使用程度,所述评价单元用于用户在完成租借后对共享虚拟物品的评价,所述租借单元用于用户自主的筛选和租借虚拟物品,所述推荐单元用于所述共享系统智能的向用户推荐共享的物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共享经济的虚拟物品共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单元用于获取用户需要上传的虚拟物品信息,包括虚拟物品的种类、租借形式和使用限制条件,用户的个人信息,包括性格、性别、年龄、喜好、收入和用户需求的虚拟物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共享经济的虚拟物品共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储单元用于存储所述虚拟物品和用户的信息,通过所述虚拟物品的种类、价值、可共享的人数来进行分类存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共享经济的虚拟物品共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识别单元包括数据模块和评估模块,所述数据模块用于获取并存储共享虚拟物品的基础信息、借出前后的数据信息,所述评估模块根据所述数据模块的信息来根据共享虚拟物品使用流畅性和使用时长来判断虚拟物品的完整度和使用程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共享经济的虚拟物品共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评价单元包括用户模块和系统模块,所述用户模块用于用户使用虚拟物品后对虚拟物品的评述,根据用户评述的结果来对决定所述共享虚拟物品的推荐排名和贩卖价值,所述系统模块用于在用户使用完共享虚拟物品后对用户进行评价,所述评价决定用户可以租借虚拟物品的种类、次数、数量和品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共享经济的虚拟物品共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租借单元为移动终端,通过移动终端的筛选和定位来租借虚拟物品,所述租借的方式为自主使用和持有者使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共享经济的虚拟物品共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推荐单元根据用户的个人信息和在租借使用虚拟物品期间所获取的信息来智能的推荐虚拟物品。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共享经济的虚拟物品共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虚拟物品共享系统还设有交换单元,用于用户之间相互交换共享虚拟物品的使用权,所述交换单元设有自主模块和群体模块,所述自主模块用于用户自己单独借取虚拟物品,独享虚拟物品的使用权,所述群体模块用于多人借取同样虚拟物品,共享虚拟物品的使用权。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共享经济的虚拟物品共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虚拟物品共享系统还设有结算单元,用于结算用户租借的费用,通过押金的方式来保证用户损坏后有赔偿的能力,所述结算单元包括计数模块,通过统计用户一次借取的数量、借取的种类来对用户进行租借费用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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