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虚拟实境眼部检测系统及其眼部检测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810564187.6 | 申请日: | 2018-06-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8992034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14 |
发明(设计)人: | 沈荷芳;陈明福 | 申请(专利权)人: | 沈荷芳;陈明福 |
主分类号: | A61B3/032 | 分类号: | A61B3/032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梁挥;祁建国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北市中***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眼部检测 感测单元 虚拟实境 右眼显示 左眼显示 固定装置 区别特征 视标 电子装置 撷取 于电子装置 辨识信息 固定视标 视力检测 一字 预设 检测 | ||
一种虚拟实境眼部检测系统及其眼部检测方法,虚拟实境眼部检测系统包含一固定装置、一电子装置及至少一感测单元。固定装置用以将虚拟实境眼部检测系统固定于受检测者的脸部;电子装置结合于固定装置上并具有一左眼显示区及一右眼显示区,左眼显示区用以向一左眼显示视标,右眼显示区用以向一右眼显示视标;感测单元安装于电子装置上。左眼显示区及右眼显示区中的一者显示具有一特定区别特征的一视标,并逐次地增加视标的一字级,当感测单元撷取到一预设指示时,固定视标于一特定字级并逐次改变视标的区别特征,感测单元依序撷取多个区别特征辨识信息,并据此完成视力检测。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确定视力的系统及方法,且特别涉及一种虚拟实境中的眼部检测系统及眼部检测方法。
背景技术
视力表用来检测视觉系统辨识物体细微结构的能力,通过视力表的测试可以量化被测眼的功能,或者量化评估各种光学眼镜对于使用眼的视觉矫正品质。由于距离被测眼6米(或20英尺)远的目标对于被测眼所释放的调节和聚散情形已经很小,故视光学将6米视为无限远;据此将测视距离为6米的视觉测试结果称为远用视力,用于测试远视力的设备称为远视力表。
视力表的基本测试形式为在固定的检测距离下,设置量化的视标(optotype)尺寸和量化的照明条件,由被测眼注视视标内容进行判断分析;将被测者洽能辨识的最小尺寸的视标找出,即可求出被测者的视力大小。视标通常为字母(letters)、数字或几何符号(geometric symbols)。
然而,传统的视力检测方式除了所占用的空间大为其缺弊外,受测者亦难以自行一人进行视力检测。
发明内容
依据本发明提供一种虚拟实境眼部检测系统,包含一固定装置、一电子装置及至少一感测单元。固定装置用以将虚拟实境眼部检测系统固定于受检测者的脸部;电子装置结合于固定装置上并具有一左眼显示区及一右眼显示区,左眼显示区用以向一左眼显示视标,右眼显示区用以向一右眼显示视标;感测单元安装于电子装置上。左眼显示区及右眼显示区中的一者显示具有一特定区别特征的一视标,并逐次地增加视标的一字级,当感测单元撷取到一预设指示时,固定视标于一特定字级并逐次改变视标的区别特征,感测单元依序撷取多个区别特征辨识信息,并据此进行视力检测。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方式中,前段所述的特定字级可为感测单元撷取预定指示时,电子装置所显示的视标的字级,或者为感测单元撷取预定指示的前一预定时间时,电子装置所显示的视标的字级。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方式中,虚拟实境眼部检测系统可更包含于左眼显示区及右眼显示区中的一者显示具有相同区别特征及相同字级的多个视标,前述的多个视标可具有不同对比度,藉以提供受检测者进行视觉对比敏感度检测。前述的多个视标可分时显示或是沿着一预定方向排列,且其等的对比度可沿着预定方向与时间依序变化。而显示区的背景亮度与背景颜色,可以依照不同视力检测的需要,使用不同的特定亮度与背景颜色。
量测视力的时候,光线的强度直接影响视力量测的准确度,而每个屏幕与每个厂商生产屏幕亮度都有差异,导致同一视力量测软件,在不同厂牌手机上,量测的正确度无法维持稳定,所以屏幕亮度与色温的“校准步骤”有其必要性。“校准步骤”是指在视力量测软件启动时,会检查其手机型号、屏幕型号,并依照手机型号与屏幕型号调整至最适合量测视力的背光亮度,在不同厂商、屏幕型号的条件下,维持亮度与色温的恒定。再者,除亮度以外,色温也会进行优化,一则可以防屏幕的蓝光对眼睛造成伤害,一则在辨色力测试时,也可以维持精准度。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方式中,左眼显示区及右眼显示区最初显示的视标可具有最小字级。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方式中,当左眼显示区显示视标时,右眼显示区可呈现黑色而使得右眼无法看到任何东西;当右眼显示区显示视标时,左眼显示区可呈现黑色而使得左眼无法看见任何东西。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沈荷芳;陈明福,未经沈荷芳;陈明福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0564187.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