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软组织固定修复系统和方法的组织增强大头钉在审
申请号: | 201810589484.6 | 申请日: | 2018-06-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9009280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18 |
发明(设计)人: | M.Z.宋根;B.克里夫兰;R.A.提斯;G.O.米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美多斯国际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7/04 | 分类号: | A61B17/04;A61B17/06;A61B50/20;A61B50/30;A61F2/00;A61F2/08;A61B17/00;A61B17/3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杨忠;傅永霄 |
地址: | 瑞士勒*** | 国省代码: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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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构造物 缝合线 软组织 穿线器 修复 可用 组织修复手术 关联 软组织修复 多个组织 修复系统 成形物 大头钉 覆盖区 力施加 补片 系紧 申请 制造 | ||
1. 一种软组织缝合修复系统,包括:
缝合丝线,所述缝合丝线具有由自锁机构限定的可塌缩套环,所述自锁机构被构造成通过沿着所述缝合丝线的长度移动来调节所述可塌缩套环的尺寸,所述缝合丝线还具有第一尾部和第二尾部,所述第一尾部和所述第二尾部从所述自锁机构的与所述可塌缩套环从所述自锁机构延伸所处位置相反的侧延伸,所述第一尾部和所述第二尾部中的至少一者能够致动以使所述自锁机构沿着所述缝合丝线的长度移动来调节所述可塌缩套环的尺寸;和
组织增强大头钉,所述组织增强大头钉联接到所述缝合丝线,所述组织增强大头钉的直径是所述缝合丝线的直径的至少两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组织增强大头钉与所述第一尾部和所述第二尾部中的至少一者联接并设置在所述自锁机构的与所述可塌缩套环相反的侧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还包括引导件,所述引导件具有从所述引导件的近侧端部延伸到所述引导件的远侧端部的管腔,所述管腔被构造成接收插入器工具,所述插入器工具用于将联接到所述可塌缩套环的锚定件插入到手术部位。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还包括在所述引导件的外表面中形成的狭槽,所述狭槽从所述近侧端部到所述远侧端部延伸所述引导件的整个长度,并且所述狭槽被构造成接收所述缝合丝线。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还包括联接到所述可塌缩套环的锚定件。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锚定件为拨动锚定件。
7.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系统,
其中所述锚定件是由柔性构造物形成的软锚定件,并且
其中所述软锚定件能够从无应力构型致动为受应力构型,在所述无应力构型中所述软锚定件具有第一长度和第一直径,在所述受应力构型中所述软锚定件具有小于所述第一长度的第二长度和大于所述第一直径的第二直径。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第一尾部能够致动以沿着所述缝合丝线的长度移动所述自锁机构来调节所述可塌缩套环的尺寸,并且由所述第二尾部的部分形成锁定结来固定所述组织增强大头钉相对于所述缝合丝线的位置。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组织增强大头钉的直径是所述缝合丝线的直径的至少三倍。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组织增强大头钉包含以下中的至少一种:织物、塑料、合成聚合物、天然聚合物、胶原、胶原支架、再生胶原、生物自体移植物结缔组织、生物异体移植物结缔组织、生物异种移植物结缔组织、人表皮基质、猪表皮基质、牛表皮基质、骨膜组织、心包组织和筋膜。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组织增强大头钉包含胶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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