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无人机租赁系统及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810609284.2 | 申请日: | 2018-06-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8921650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1-30 |
发明(设计)人: | 唐宇;骆少明;侯超钧;庄家俊;郭琪伟;孙胜;刘泽锋;陈亚勇;张恒涛;黄建钧;陈家政 | 申请(专利权)人: |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 |
代理公司: | 广州润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446 | 代理人: | 周郑奇;林名钦 |
地址: | 510225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数据存储单元 用途信息 订单生成 分选单元 租赁系统 租赁 匹配 时间生成 租赁服务 驾驶 | ||
本发明涉及一种无人机租赁系统及方法,其中系统包括数据存储单元、无人机分选单元、订单生成单元;无人机分选单元用于获取承租者输入的承租者ID、承租用途信息,从数据存储单元中获取承租者ID对应的承租资质信息,从数据存储单元中获取出租资质信息、出租用途信息分别与承租资质信息、承租用途信息相匹配的无人机ID和对应的租赁时间;订单生成单元用于根据承租者选择的无人机ID、租赁时间生成无人机租赁订单。本发明可以为承租者提供与承租者的无人机驾驶资质相匹配的无人机租赁服务。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无人机服务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无人机租赁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2014年中国民用航空局出台相关规定,要求由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 协会(以下简称“AOPA”)按规定负责无人机驾驶员的资质管理。根据这一规定, 只要无人机起飞重量大于7公斤或飞行高度120米以上或飞行距离500米以外, 无人机操作员就必须持有经AOPA考试后核发的驾照,且在飞行前,还需将飞 行计划上报当地空管部门,申请飞行空域方可。
根据无人机的重量、速度等因素,无人机可以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 大型五大类,针对不同类型的无人机对无人机驾驶员提出了不同的资质要求,对 小型及以上的无人机进行加强监管,对微型、轻型的无人机放宽限制。
而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和共享思维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无人机的租赁平 台,但是这些租赁平台没有完善的无人机驾驶员的资质监控,导致无人机租赁市 场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和乱象。
发明内容
本发明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所述的至少一种缺陷(不足),提供一种无人 机租赁系统及方法,可以为承租者提供与承租者的无人机驾驶资质相匹配的无人 机租赁服务。
为实现本发明的目的,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一种无人机租赁系统,包括数据存储单元、无人机分选单元、订单生成单元;
所述数据存储单元,用于存储承租者信息、无人机信息,承租者信息包括承 租者ID以及每个承租者ID对应的承租资质信息,无人机信息包括无人机ID以 及每个无人机ID对应的出租资质信息、出租用途信息、租赁时间;
所述无人机分选单元,用于获取承租者输入的承租者ID、承租用途信息, 从数据存储单元中获取承租者ID对应的承租资质信息,从数据存储单元中获取 出租资质信息、出租用途信息分别与承租资质信息、承租用途信息相匹配的无人 机ID和对应的租赁时间;
所述订单生成单元,用于获取承租者选择的无人机ID、飞手ID、租赁时间, 根据承租者选择的无人机ID、飞手ID、租赁时间生成无人机租赁订单。
当承租者需要租赁无人机时,承租者可以输入承租者ID、承租用途信息, 无人机分选单元接收承租者输入的承租者ID和承租用途信息,会在数据存储单 元中根据承租者ID查询承租者的承租资质信息,并根据承租资质信息、承租用 途信息在数据存储单元中查找出出租资质信息、出租用途信息分别相匹配的无人 机ID和对应的租赁时间,将所查找出来的无人机ID和对应的租赁时间供承租 者选择。
承租者由此获知凭借自己的承租资质可以租赁到的所有无人机ID和对应的 租赁时间,从可以租赁到的这些无人机ID中选择要租赁的无人机ID和租赁时 间,订单生成单元会根据承租者所选择的无人机ID和租赁时间生成无人机租赁 订单。
通过记录每一个承租者的承租资质信息以及每一个无人机的出租资质信息 对承租资质信息和出租资质信息进行匹配判断,使得承租者只可以租赁到符合承 租资质的无人机,避免一些需要特殊驾驶资质的无人机租赁给没有相应驾驶资质 的承租者,提高无人机租赁和无人机驾驶的安全性。
进一步地,所述系统还包括飞手分选单元,所述数据存储单元还用于存储飞 手信息,所述飞手信息包括飞手ID以及每个飞手ID对应的飞手资质信息、可 工作时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未经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0609284.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基于物联网的筛选型电子商务系统
- 下一篇:一种短租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