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空气炸锅在审
申请号: | 201810630803.3 | 申请日: | 2018-06-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8523698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14 |
发明(设计)人: | 牛军营;郭鑫 | 申请(专利权)人: | 郭鑫 |
主分类号: | A47J37/12 | 分类号: | A47J37/12;A21B5/08 |
代理公司: | 宁波诚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2 | 代理人: | 邓青玲 |
地址: | 315315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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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烹饪腔体 驱动机构 锅体 开口 移出 驱动 炸锅 指令输入部件 关闭指令 设置指令 盛放食物 输入部件 自动驱动 烹饪腔 体内 输出 | ||
1.一种空气炸锅,包括机体,机体内形成有具有开口的烹饪腔体,烹饪腔体内设有用于盛放食物的锅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机体内设有能驱动锅体自烹饪腔体的开口进入烹饪腔体、以及能驱动锅体自烹饪腔体的开口移出烹饪腔体的驱动机构,所述机体上设有与驱动机构连接的用于向驱动机构输出打开或关闭指令、从而使驱动机构启动进而驱动锅体移出或进入烹饪腔体的指令输入部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机构包括驱动电机,与驱动电机输出轴连接的齿轮,以及能进出烹饪腔体的齿条,齿条上设有能与齿轮啮合的齿槽;锅体与齿条联接,通过电机驱动齿轮转动,进而带动齿条进出烹饪腔体,从而由齿条带动锅体进出烹饪腔体。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腔体的开口设置在机体的前侧;所述驱动机构中至少齿条设置在烹饪腔体的底部,所述齿条带动锅体进出烹饪腔体的方向沿着机体的前后方向。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齿条只有一根,且设置在烹饪腔体的底部中间位置;或所述齿条设有两根,分别并行设置在烹饪腔体的底部中间或底部两侧。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腔体的底部设有方便齿条进出烹饪腔体的滑槽,滑槽的两边设有滑轨。
6.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锅体底部直接与齿条固定连接;所述锅体内设有内锅或烤笼或烤架。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机构为电动伸缩杆或气动伸缩杆,所述锅体与电动伸缩杆或气动伸缩杆连接,由电动伸缩杆或气动伸缩杆驱动锅体进而烹饪腔体。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腔体的开口设置在机体的前侧;电动伸缩杆或气动伸缩杆设置在烹饪腔体的后侧;电动伸缩杆或气动伸缩杆驱动锅体进出烹饪腔体的方向沿着机体的前后方向。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伸缩杆或气动伸缩杆直接与锅体后侧壁固定连接;所述锅体内设有内锅或烤笼或烤架。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腔体的开口设置在机体的上侧;所述驱动机构为电动升降杆或气动升降杆,所述锅体与电动升降杆或气动升降杆连接,由电动升降杆或气动升降杆驱动锅体进而烹饪腔体,且锅体进出烹饪腔体的方向沿着机体的上下方向;所述电动升降杆或气动升降杆连直接与锅体底部外固定连接;所述锅体内设有内锅或烤笼或烤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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