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子烟雾化器及该电子烟在审
申请号: | 201810649965.1 | 申请日: | 2018-06-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0623300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31 |
发明(设计)人: | 刘建福;钟科军;郭小义;黄炜;尹新强;易建华;黄朝相;周永权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代理公司: | 43113 长沙正奇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卢宏;李美丽 |
地址: | 410007 湖南省***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顶盖 出气口 活动件 出气通道 进气通道 轴向移动 出气量 雾化腔 吸嘴 转动 进气口 肺活量 电子烟雾化器 雾化器出气口 调节方便 开口相对 外壳顶部 电子烟 雾化器 吸嘴套 限位板 烟雾 开口 相通 驱动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电子烟雾化器及该电子烟,其中雾化器包括依次相通的进气口、进气通道、雾化腔、出气通道、出气口、吸嘴,还包括对所述出气口出气量进行调节的调节机构;还包括外壳,进气通道、雾化腔、出气通道均设于外壳内,外壳顶部设有顶盖;所述调节机构包括位于顶盖内并可沿顶盖轴向移动的活动件,所述活动件开设有出气口,所述顶盖内设有与出气口开口相对的用于调节出气口开口大小的限位板;所述吸嘴套设在顶盖外并可相对顶盖转动;通过吸嘴转动来驱动活动件沿顶盖轴向移动。本发明能够调节雾化器出气口的出气量,能够满足不同肺活量用户对不同烟雾浓度的需求,调节方便。
技术领域
本发明特别涉及一种电子烟雾化器及该电子烟。
背景技术
电子烟雾化器中,进气口、进气通道、雾化腔、出气通道、出气口、吸嘴依次相通。吸烟时,空气从进气口通过进气通道进入雾化腔后,带走雾化腔内的烟雾,再依次通过出气通道、出气口和吸嘴进入用户口腔,供用户吸食。
在现有技术中,为满足不同肺活量用户对吸烟气流大小的需求,一般在进气口处设置调气环,利用调气环调节进气口大小。这种调节方式具有以下缺点:1、在旋转调气环过程中,调气环与进气口之间的密封圈容易褶皱变形,从而摩擦力变大且密封性能差,不方便调节,且调气环手持部的面积很小,难以着力并难以把控调节力度,导致很难调节到需要的进气量。2、在吸烟过程中,由于调气环只调节进气口大小,气流从入口到出口,气流通道没有同时变化,所以气流的流速不一致,因此产生气流在雾化腔内的流动速度发生变化,极为容易的将小颗粒烟油滴掺杂在烟雾中,最终被用户吸食到小颗粒的烟油滴,用户体验差。
发明内容
在现有技术中,没有设置对电子烟雾化器出气口的出气量进行调节的结构,因而无法满足不同肺活量用户对不同烟雾浓度的需求。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电子烟雾化器及该电子烟,能够调节雾化器出气口的出气量,能够满足不同肺活量用户对不同烟雾浓度的需求,调节方便。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电子烟雾化器,包括依次相通的进气口、进气通道、雾化腔、出气通道、出气口、吸嘴,其特点是还包括对所述出气口出气量进行调节的调节机构。
借由上述结构,通过调节出气口的出气量,可以增大或减小单位时间内经过出气口的气流量(烟雾量),从而能够满足不同肺活量用户对不同烟雾量的需求。
进一步地,还包括外壳,进气通道、雾化腔、出气通道均设于外壳内,外壳顶部设有顶盖;所述调节机构包括位于顶盖内并可沿顶盖轴向移动的活动件,所述活动件开设有所述出气口,所述顶盖内设有与出气口开口相对的限位板;活动件沿顶盖轴向移动时,活动件上的出气口相对限位板移动以调节出气口的出气量。
借由上述结构,活动件沿顶盖轴向移动时,改变了出气口被限位板遮挡的面积,从而实现对出气口出气量的调节。
进一步地,所述吸嘴套设在顶盖外并可相对顶盖转动;通过吸嘴转动来驱动活动件沿顶盖轴向移动。
借由上述结构,通过转动吸嘴即可使活动件移动,实现对出气口气流量的无级调节。由于吸嘴的手持面积较大,因而转动过程中的旋转力可以方便控制,操作简单。
进一步地,还包括用于防止所述吸嘴相对顶盖轴向移动的限位机构。
作为一种优选方式,所述吸嘴内侧壁顶部与活动件外侧壁顶部相螺接。
借由上述结构,由于吸嘴与顶盖螺接,而限位机构限制吸嘴相对顶盖轴向移动,因而当旋转吸嘴时,活动件在吸嘴的驱动下轴向移动,从而调节出气口被限位板遮挡的面积,增大或减小在单位时间内经过出气口的气流量。当转动吸嘴,活动件向远离吸嘴的方向移动时,出气口被限位板遮挡的面积逐渐增大,即单位时间内经过出气口的气流量变小;当转动吸嘴,活动件向靠近吸嘴的方向移动时,出气口被限位板遮挡的面积逐渐减小,即单位时间内经过出气口的气流量变大。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0649965.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电子烟雾化器及该电子烟
- 下一篇:一种电子烟雾化芯及雾化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