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发光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10662537.2 | 申请日: | 2014-06-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8899409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21 |
发明(设计)人: | 姚久琳;谢明勋;廖本瑜;胡伟强;廖世安;刘俊宏;宋玉玺;许明祺;赖柏宏 | 申请(专利权)人: | 晶元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L33/62 | 分类号: | H01L33/62;H01L25/075;H01L33/54;F21K9/232;F21K9/235;F21Y107/10;F21Y107/30;F21Y115/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陈小雯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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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光 装置 | ||
1.一种发光灯泡,其特征在于,包含:
灯罩;
电连接件,与该灯罩相接;
电路板,设置于该灯罩和该电连接件之间;以及
第一发光装置,设置于该电路板上且包含:
第一载体,具有第一侧、第二侧和第一厚度;
第一电极部,设置于该第一载体上且自该第一侧往该第二侧延伸,并具有小于该第一厚度的第二厚度;
弯折部,设置于该第一载体上且靠近该第二侧并与该第一电极部分开一段距离;
第二电极部,设置于该第一载体上且自该弯折部往该第一侧延伸;以及
发光元件,介于该第一电极部和该弯折部之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灯泡,其中,该第一载体具有表面,该第一电极部及该第二电极部设置于该表面上。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发光灯泡,还包含第一电极垫,形成于该表面上且与该第一电极部连接。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发光灯泡,还包含第二电极垫,形成于该表面上且与该第二电极部连接。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发光灯泡,其中,该第一电极垫与该第二电极垫位于该第一载体的该第一侧。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灯泡,其中,该第二电极部为直线。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灯泡,还包含多个发光装置,在上视图中,排列成多边形或圆形。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灯泡,还包含第二发光装置,具有第二载体,其中,该第一载体包含具有第一法线的第一表面且该第二载体包含具有第二法线的第二表面,该第一法线与该第二法线朝向相反方向。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灯泡,其中,该第一发光装置包含透明体,覆盖该第一电极部及该第二电极部。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灯泡,其中,该第一电极部平行于该第二电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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