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易回收可重复利用的纳米晶TiO2 有效
申请号: | 201810673527.9 | 申请日: | 2018-06-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8927124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17 |
发明(设计)人: | 姜海波;李春忠;江浩;沈建华;吴王超;崔健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东理工大学 |
主分类号: | B01J21/06 | 分类号: | B01J21/06;B01J21/08;C02F1/30;C02F101/36;C02F101/38 |
代理公司: | 上海顺华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1203 | 代理人: | 顾兰芳 |
地址: | 200237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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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回收 重复 利用 纳米 tio base sub | ||
1.一种易回收可重复利用的纳米晶TiO2包覆空心玻璃微珠光催化剂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是由以下具体步骤制备而成:
(1)将空心玻璃微珠分散于去离子水中配置成浓度为10-50g/L的溶液,磁力搅拌以保证空心玻璃微珠在去离子水中充分分散;
(2)将分散后的空心玻璃微珠溶液升温至30-90℃,以1.5-15mL/h的速度滴入一定量浓度为0.1-1.0mol/L的TiCl4溶液,在空心玻璃微珠表面原位合成光催化剂纳米晶TiO2;
(3)将TiO2包覆空心玻璃微珠溶液陈化1-3h;
(4)将陈化完毕后的产物过滤并水洗,于105℃烘箱中干燥24h。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易回收可重复利用的纳米晶TiO2包覆空心玻璃微珠光催化剂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2)中原位合成的TiO2与空心玻璃微珠的质量之比为1:30-1:4。
3.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制备方法制备得到的易回收可重复利用的纳米晶TiO2包覆空心玻璃微珠光催化剂。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易回收可重复利用的纳米晶TiO2包覆空心玻璃微珠光催化剂,其特征在于,所用的空心玻璃微珠密度为0.1-0.7g/cm3。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易回收可重复利用的纳米晶TiO2包覆空心玻璃微珠光催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心玻璃微珠的粒径为10-135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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