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应用于同步子系统的数据库数据同步方法及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810707284.6 | 申请日: | 2018-07-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8920637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1-30 |
发明(设计)人: | 王恒;郑春伟;孙伟亮;钱行;刘志刚;吴淑龙;赵煜;赵林;王民昆;伍凌云;马发勇;白幸夫;彭顺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科东电力控制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7/30 | 分类号: | G06F17/30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魏彦 |
地址: | 100192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同步子系统 操作日志 更新操作 副本 数据库数据 主副本 数据库技术 数据一致性 副本执行 更新请求 共享内存 数据一致 调取 放入 应用 存储 复制 更新 | ||
本发明提供了应用于同步子系统的数据库数据同步方法及装置,涉及数据库技术领域,其中,该应用于同步子系统的数据库数据同步方法包括:首先,在主副本进行第一更新操作后,同步子系统将第一更新操作的操作日志放入共享内存中进行存储,需要进行说明的是,上述操作日志中存放有主副本进行第一更新操作的具体信息,待该操作日志被复制到备副本之后,可使备副本按照操作日志进行更新,之后,当接收到备副本的更新请求后,同步子系统调取操作日志,这样,同步子系统将操作日志推送到备副本中进行第二更新操作,当备副本执行完第二更新操作后能够跟主副本保持数据一致,从而方便快捷的保持了主副本和备副本的数据一致性。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数据库技术领域,尤其涉及应用于同步子系统的数据库数据同步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在电网调度系统中,通常采用数据库来存储电力设备的运行数据。由于,电力设备往往分为主机和备机,相应的,为了更好的存储上述设备中的运行数据,现有的数据同步过程常采用一主一备或者一主多备模式,主机和备机数据处理保持一致。但是,与主机不同的是,备机不再向外界发送告警、控制命令等信息,主备机写数据库操作完全一致,由业务应用保持主备机中实时库同时写入相同数据,从而保证主备机实时库中的数据一致。
在现有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中采用主备机方式部署实时数据库,但此种数据同步方式依赖于系统业务应用,迫使业务应用在主备机节点中同时运行相同业务来同步实时数据库,但上述同时处理的方式导致数据同步流程繁琐,中间环节多,数据同步安全性差。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了应用于同步子系统的数据库数据同步方法及装置,通过存储主副本进行第一更新操作中的操作日志,并将操作日志发送给有更新需求的备副本,提升了数据库中数据保持同步一致的便捷性。
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应用于同步子系统的数据库数据同步方法,包括:
在主副本进行第一更新操作后,同步子系统将所述第一更新操作的操作日志放入共享内存中进行存储;
当接收到备副本的更新请求后,所述同步子系统调取所述操作日志;
所述同步子系统将所述操作日志推送到备副本中进行第二更新操作。
结合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所述同步子系统包括更新模块,所述在主副本进行第一更新操作后,同步子系统将所述第一更新操作的操作日志放入共享内存中进行存储之前,包括:
所述更新模块获取本地更新数据;
所述更新模块将所述本地更新数据发送给所述主副本;
所述更新模块控制所述主副本进行所述第一更新操作。
结合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二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所述在主副本进行第一更新操作后,同步子系统将所述第一更新操作的操作日志放入共享内存中进行存储,包括:
所述更新模块监听所述主副本的所述第一更新操作是否完成;
在监听到所述第一更新操作完成后,所述更新模块获取所述第一更新操作对应的所述操作日志;
所述更新模块通过操作日志接口将所述操作日志放入所述主副本所在节点的共享内存中进行存储。
结合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三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所述同步子系统包括拉取模块,所述当接收到备副本的更新请求后,所述同步子系统调取所述操作日志,包括:
所述拉取模块监听所述备副本是否发出所述更新请求;
在监听到所述备副本发出所述更新请求后,所述拉取模块查找与所述更新请求相对应的主副本所在的节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科东电力控制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未经北京科东电力控制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0707284.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