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在审
申请号: | 201810710963.9 | 申请日: | 2018-07-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8985795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11 |
发明(设计)人: | 刘辉;张燕;苏焕斌;梁祖培;严文昭;孙魁魁;陈志波;潘振朝;朱建恩;罗永潮;吴伟峰;王震林;贾建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电气安全检验所;广东省试验认证研究院;华安实验室) |
主分类号: | G06Q30/00 | 分类号: | G06Q30/00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 代理人: | 汤东凤 |
地址: | 51000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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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关键控制点 食品安全监管 食品安全 主体对象 第三方 食品安全问题 互联网平台 监管模式 科普宣传 物流企业 网络 大数据 订购 餐饮 监管 加工 配合 渠道 治理 合作 | ||
本发明提供一种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所述监管模式主要用于网络订餐过程中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的监管,其特征在于,包括主体对象、关键控制点,所述主体对象包括餐饮加工企业、物流企业、第三方订购平台、消费者;所述关键控制点包括第一关键控制点、第二关键控制点、第三关键控制点、第四关键控制点。本发明不仅可以充分和企业及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相互配合,走相互合作之路,利用自己的优势和渠道,参与到科普宣传、大数据治理等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这对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会发挥事半功倍的效果。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安全监管模式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背景技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问题。国家不断加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完善相关法律问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已经初具规模,从监管主体、监管标准、监管法律制度到监管的环境都有一定程度的完善和发展。然而,对于网络第三方平台食品订餐的监督管理体系却处于空白状态。
据了解许多餐饮单位的销售量每天达几百份以上。如此大的订餐量,在人手缺乏的情况下,有些餐饮单位通过提前准备好的冻菜,直接进行加热、包装、配送。同时,许多餐饮单位为了节约成本,往往会选择质量较差的食材和塑料餐盒,而对于冻菜的来源和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等,我们并不得知。在食品加工上,有些餐饮单位直接露天进行食品加工,用于食品加工的工具随意摆放,食品加工的环境恶劣。
在从事食品加工的人员方面,一些网站里的餐饮单位工作人员及送餐人员没有健康合格证明,有合格证明的也未在网上进行显示。在食品运输方面,许多送餐人员送餐每天都是用外包装并不整洁的运输箱来装食品,运输箱里面的卫生情况和运输箱是否每天进行清洗等,我们并不得知。
对于网络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在于确保食品的安全,涉及到原料安全、加工过程安全,添加剂使用安全,包装安全,配送安全等诸多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将导致食品的不安全。由于网络订餐的消费者是通过第三方平台向店家订餐,无法直接接触到店家,因此,也就不会去查证店家的证件信息。通过关注网上入驻店家的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许可证,发现证件齐全的所占比例很低。因此,网络订餐平台入驻店家更容易在证件上造假或无证经营。这样造成网上订餐平台的监管却更加复杂和艰难。
如何确保网络订餐食品安全这个底线是关键。现有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人力薄弱,一年两次的日常监管尚难达到对固定场所的餐饮企业的持续性监督,对于网上订餐的流动餐饮与地下餐饮企业的监管更是力不从心。
“顺德美食”作为餐饮服务特色品牌,关注度越来越高。食品经营主体参与“网订”数量也具规模,美团、百度外卖、饿了么等第三方“网订”平台在顺德辖区约有近1000家中小餐饮服务单位上线。据了解,这些平台发展餐饮单位上线的准入标准不一,现场核查宽紧尺度不同,平台仅展示产品,并没有上传证照(是否证照齐全无从考究),所谓食品制作、配送的“全过程”控制根本就没有有效管控,配送人员来源复杂,流动性大,自控能力弱,“网订”餐饮的食品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巨大,相对应的监管风险和压力就更大。
有鉴于此,急需一种新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影响或进一步完善现时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顺势抓住当前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快检并实现来源可追溯的有利时机,重点“向后”延伸以严把餐饮食品食材安全关,制定餐饮食品网络订餐的监管长效机制。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发明提供一种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本发明不仅可以充分和企业及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相互配合,走相互合作之路,利用自己的优势和渠道,参与到科普宣传、大数据治理等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这对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会发挥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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