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自然人操作的识别方法及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810714871.8 | 申请日: | 2018-07-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8959869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07 |
发明(设计)人: | 杨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润信恒达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21/31 | 分类号: | G06F21/31;G06Q50/00;G06Q30/02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丁曼曼;王宝筠 |
地址: | 100191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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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场景信息 特征要素 移动终端 操作数据 非法活动 预先建立 操作判断 操作行为 应用后台 有效防范 基于群 与操作 群控 场景 | ||
本发明提供一种自然人操作的识别方法及装置,获取操作场景信息,并从预先建立的模型中获取与所述操作场景信息对应的特征要素;根据所述特征要素,获取与所述特征要素对应的操作数据,并根据预先建立的模型对获取到的操作数据进行评分,以实现根据评分识别出与操作场景信息对应的场景下的操作是否是自然人操作。由于本实施例中基于移动终端根据用户的操作行为即可实现判断是否是自然人操作,因此即使采用群控的方式进行非法活动时,在移动终端产生操作时,应用后台也能够根据在移动终端上产生的操作判断是否是自然人的操作,对基于群控实现的非法活动起到了有效防范的作用。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信息处理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自然人操作的识别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在实际生活中有部分人通过自动化手段控制大量的微博帐号、微信帐号,进行数据刷量、薅羊毛、诈骗等非法活动,对移动社交应用的正常使用带来很大的干扰和负面社会影响。
目前,通过对后台数据进行分析可以获知上述非法活动的产生,并有针对的打击上述非法活动。比如通过对后台数据的分析,获知到大量账号使用相同的硬件信息、网络地址并发出相同的内容,则判定是通过自动化手段控制大量的帐号进行非法活动,而非自然人用户在使用自身的帐号进行正常的社交活动,从而通过封号的方式可以打击非法活动。
但是,当采用群控的方式实现上述非法活动时,由于群控是将多个移动终端的操作界面映射到电脑的操作界面上,实现通过一台电脑控制上百台甚至更多的移动终端分别进行操作,因此当通过对后台数据进行分析时,操作是由多个不同的移动终端产生的,进而不能识别出是非自然人的操作,不能有效打击非法活动。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然人操作的识别方法及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通过对后台数据进行分析的方法不能有效防范基于群控实现的非法活动的问题。
技术方案如下:
本发明提供一种自然人操作的识别方法,应用于移动终端中,包括:
获取操作场景信息;其中,所述操作场景信息与操作之间具有映射关系;
从预先建立的模型中获取与所述操作场景信息对应的特征要素;
根据所述特征要素,获取与所述特征要素对应的操作数据;
根据与所述模型中预先存储的与所述特征要素对应的操作数据,对获取到的与所述特征要素对应的操作数据评分;
根据评分结果,识别与所述操作场景信息对应的场景下的操作是否是自然人操作。
优选地,所述根据与所述模型中预先存储的与所述特征要素对应的操作数据,对获取到的与所述特征要素对应的操作数据评分之后,还包括:
判断是否还存在区别于所述操作场景信息的操作场景信息;其中,不同的操作场景信息均与相同的应用场景具有映射关系,所述应用场景与所述移动终端中的应用具有一一映射关系;
当判断存在区别于所述操作场景信息的操作场景信息时,所述根据评分结果,识别与所述操作场景信息对应的场景下的操作是否是自然人操作包括:
分别获取每个操作场景信息对应的权重;
根据每个操作场景信息的评分结果和每个操作场景信息的权重,识别与每个操作场景信息都对应的所述应用场景下的操作是否是自然人操作。
优选地,所述根据评分结果,识别与所述操作场景信息对应的场景下的操作是否是自然人操作包括:
判断所述评分结果是否大于或等于预设阈值;
当判断所述评分结果大于或等于预设阈值,则识别与所述操作场景信息对应的场景下的操作是自然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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